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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招標 公告

公告日:


機關資料
機關資料
機關代碼 A.51.100.61
機關名稱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退除役官兵職業訓練中心
單位名稱 秘書室
機關地址 330 桃園市 桃園區 成功路三段78號
聯絡人 趙培元
聯絡電話 (03) 3321224 #605
傳真號碼 (03) 3331329
電子郵件信箱 samchao@mail.vtc.gov.tw
採購資料
採購資料
標案案號 1120412
標案名稱 112年智動化與機器人班中階繪圖工作站教學設備採購案
標的分類 財物類
452 - 計算機及其零件與配件
財物採購性質 買受,定製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
2,805,000元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資料
招標資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公告日 112/04/19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領投開標
領投開標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小助手圖示
20元
文件代收費 小助手圖示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330桃園市桃園區成功路三段78號(第一校區警衛室或採購室)
0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2/05/02 17:00
開標時間 112/05/03 14:00
開標地點 330桃園市桃園區成功路三段78號(本中心第一校區明覺樓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84000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30桃園市桃園區成功路三段78號(第一校區收發室或採購室)
其他
其他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桃園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決標日翌日起60個日曆天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1. 具公司登記
    2. 具商業登記
  3.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須於招標文件載明者為限】
資格項目 附加說明
廠商信用之證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附加說明
一、依政府採購法第50條規定: (一) 投標廠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經機關於開標前發現者,其所投之標應 不予開標;於開標後發現者,應不決標予該廠商: 1.未依招標文件之規定投標。 2.投標文件內容不符合招標文件之規定。 3.借用或冒用他人名義或證件投標。 4.以不實之文件投標。 5.不同投標廠商間之投標文件內容有重大異常關聯。 6.第一百零三條第一項不得參加投標或作為決標對象之情形。 7.其他影響採購公正之違反法令行為。 (二)決標或簽約後發現得標廠商於決標前有第一項情形者,應撤銷決標、終止契約或解除契約,並得追償損失。但撤銷決標、終止契約或解除契約反不符公共利益,並經上級機關核准者,不在此限。 (三)第一項不予開標或不予決標,致採購程序無法繼續進行者,機關得宣布廢標。 二、本案需提供新機(交貨時須附原廠開立之新品出廠證明),得標廠商需將設備安裝於指定電腦教室(建請於投標前勘查現場安裝環境,預約連絡電話:03-3321224分機215李小姐),並安裝教學軟體及網路環境設定等。 三、得標廠商拆下舊電腦主機及螢幕需依單位需求移置1樓工廠安裝。 四、本案螢幕顯示器及工作站主機須通過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保標章。(效力於開標日前不得過期) 五、自驗收合格次日起,保固五年(須附保固證明),並於保固時間內每年至少兩次協助本中心處理軟體還原及更新教學軟體內容相關事宜。 六、本案履約期限為決標翌日起60日曆天內(含星期例假日、國定假日或其他休息日)完成交機、安裝、測試。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退除役官兵職業訓練中心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桃園南門郵局第7-19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7847) 部會署-退輔會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忠孝東路五段222號、電話:02-27571743、傳真:02-2722768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信用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10018568號)
納稅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2001020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