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公告
公告日:
機關資料 | |
機關代碼 | 3.76.44 |
機關名稱 | 新竹縣政府 |
單位名稱 | 地政處 |
機關地址 | 302 新竹縣 竹北市 光明六路10號 |
聯絡人 | 謝岳峯 |
聯絡電話 | (03) 5518101 #3373 |
傳真號碼 | (03) 5530401 |
電子郵件信箱 | adrian@hchg.gov.tw |
採購資料 | |
標案案號 | 1124211179 |
標案名稱 | 112年度地政資訊系統軟硬體設備維護案 |
標的分類 |
勞務類 849 - 其他電腦服務 |
財物採購性質 |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
採購金額級距 |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
辦理方式 | 自辦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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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否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否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否 |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 否 |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 否 |
預算金額 |
6,60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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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預計金額 | 6,600,000元 |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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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續擴充 | 否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否 |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 否 |
招標資料 | |||
招標方式 |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 ||
決標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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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1 | ||
招標狀態 |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 ||
公告日 | 112/04/18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訂有底價 |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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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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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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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領投開標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截止投標 | 112/05/01 09:00 |
開標時間 | 112/05/01 10:00 |
開標地點 | 302新竹縣竹北市光明六路10號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330000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新竹縣政府
須繳納押標金之必要理由:
為確保投標廠商依招標規定投標
● 線上繳納押標金服務將連結到台灣票據交換所「金融業代收即時服務平台」,提供廠商轉帳存入機關帳戶,廠商必須備有讀卡機與銀行金融卡才能作業,且距截止投標期限不足5分鐘時,將不允許線上繳納押標金,請廠商提早作業。
● 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時,將由台灣票據交換所收取轉帳手續費,轉帳金額10萬元以下手續費每次10元,超過10萬元手續費每次2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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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
是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為確保投標廠商依契約規定履行合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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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標文字 | 正體中文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新竹縣政府地政處地籍科(302新竹縣竹北市光明六路10號) |
其他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履約地點 |
新竹縣(非原住民地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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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約期限 | 決標日次日起至112年12月31日止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是 | ||||||||||
廠商資格摘要 |
1.已依公司法或商業登記法完成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之證明文件影本,營業項目列有「資訊軟體服務業」或資訊相關營業項目。 2.廠商納稅證明影本 (二)與履約能力有關者: 1.廠商信用之證明 2.廠商具有承作能力: A.廠商曾完成類似內政部「土地登記複丈地價地用電腦作業系統WEB版」等相關系統開發建置及維護地政軟硬體相關設備之經歷證明文件影本。 投標廠商之經歷證明文件為:依法令規定核給之結算驗收證明書,或原始定作人、總承攬廠商或機關(構)出具之完成證明,或其他經公證或認證之得以符合下列個別審查項目規定之文件: a.上開證明文件如無法充分證明規定資格時,應另附相關文件(如結算驗收證明書之明細表)以佐證之。 b.「原始定作人(業主)」指以享有工作成果為目的,出資規劃、興建工作物或採購標的,並對該成果享有使用、收益或處分之權能者。 B.為確保資料之安全性、系統設備維護及服務品質,廠商之技術人員須具有下列之證明文件影本: a.OCP(Oracle Certified Professional相關證書)。 b.IBM eServer Certified Advanced Technical Expert-pSeries and AIX 5L。 c.CCNA。 d.資安證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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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須於招標文件載明者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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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加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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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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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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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
◎ |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 |
◎ | 信用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10018568號) | |
◎ | 納稅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20010202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