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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公告

公告日:


機關資料
機關資料
機關代碼 3.87.27
機關名稱 臺中市政府農業局
單位名稱 林務自然保育科
機關地址 420 臺中市 豐原區 陽明街36號5樓
聯絡人 張先生
聯絡電話 (04) 22289111 #56216
傳真號碼 (04) 25261804
電子郵件信箱 libo1000@taichung.gov.tw
採購資料
採購資料
標案案號 112BC03
標案名稱 臺中市受保護樹木健檢工作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81 - 附帶於農、牧、林之服務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
2,175,000元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一)擴充金額:新臺幣217萬5,000元(以臺中市議會113年通過之預算為準)。 (二)擴充期間:113年1月1日至12月20日止。 (三)擴充內容:原有採購項目及單價(受113年度預算可能遭刪減、刪除或其他緣故影響,本機關保留就擴充增購之各項目及數量進行調整,甚至取消之權利)。 (四)擴充條件:廠商有意願擴充者,應於112年10月31日前依前述擴充金額、期間及內容,向機關提送 113年工作執行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資料
招標資料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採購評選委員名單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公告日 112/04/18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領投開標
領投開標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小助手圖示
20元
文件代收費 小助手圖示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2/05/01 17:00
開標時間 112/05/01 17:30
開標地點 臺中市政府農業局1樓會議室 (420018)臺中市豐原區陽明街36號1樓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督處得標廠商確實履約,保障機關標案履約利益。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420臺中市豐原區陽明街36號5樓
其他
其他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中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如附加說明一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1. 具公司登記
    2. 具商業登記
  3.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4.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非營利社團法人、財團法人、機構或團體:請檢附主管機關登記或設立證明文件。(國立大專院校得檢附授權書)(本小目廠商免附納稅證明及公會會員證)
二、經政府登記核可之公司行號或法人均可,其營業項目或設立宗旨應與本採購項目有關(如:樹木調查、樹木健康檢測、病蟲害診斷、監測、防治及顧問服務等),需出具依法令設立登記之證明文件、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之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
三、本採購允許合作社參與投標,投標廠商為合作社者,應附具合作社章程,且章程業務項目需與本採購委託工作項目有關(如:樹木調查、樹木健康檢測、病蟲害診斷、監測、防治及顧問服務等)。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一、履約期限 (一)本案屬開口合約,採按件計酬方式,以實作數量結算,廠商應在接獲機關通知(以正式函文、電話、傳真、電子郵件或通訊軟體等任1方式)後依各類案件所定期限前完成相關工作: 1.緊急案件之樹木診斷諮詢,於接獲通知24小時內完成現場勘查及書面記錄,並將檢查結果以電子檔案方式先行提供機關檢核及運用。 2.非緊急案件廠商應於接獲通知後7個日曆天內完成樹木保護診斷諮詢案件現場勘查及製作調查紀錄,將成果以電子檔案方式提供機關檢核及運用。 3.異常樹木追蹤、監測及檢驗分析工作廠商應於接獲通知後30個日曆天內完成,將成果以電子檔案方式提供機關檢核及運用。 (二)廠商應於本案實際施作金額已達契約金額上限後或最終履約期限當年12月20日前,將本案邀標書所述應繳交之各工作成果及資料,報送機關辦理驗收付款及結案。 二、得標廠商須自行上網或至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或其所屬分局,依契據性質開立印花稅大額憑證繳款書,並繳納之。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中市政府農業局

申訴受理單位 臺中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3段99號文心樓10樓、電話:04-22289111分機23600、傳真:04-22542611)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中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三段99號(文心樓9樓)、電話:04-22177360、傳真:04-22202876)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信用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10018568號)
納稅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2001020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