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開招標
公告
公告日:
機關資料 | |
機關代碼 | 3.10.90.43 |
機關名稱 | 嶺東科技大學 |
單位名稱 | 嶺東科技大學 |
機關地址 | 408 臺中市 南屯區 台中市南屯區嶺東路一號 |
聯絡人 | 何敏菲 |
聯絡電話 | (04) 23892088 #1813 |
傳真號碼 | (04) 23823587 |
電子郵件信箱 | homfeiya@teamail.ltu.edu.tw |
採購資料 | |
標案案號 | 112-A02-6030 |
標案名稱 | 3D剪輯電腦及硬體廣播系統等設備一批 |
標的分類 |
財物類 452 - 計算機及其零件與配件 |
財物採購性質 | 買受,定製 |
採購金額級距 |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
法人團體辦理適用採購法案件之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4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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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方式 | 補助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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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否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否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否 |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 否 |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 否 |
預算金額 |
4,50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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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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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續擴充 | 否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是
補助機關
3.9教育部
補助金額
4,50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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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標資料 | |||
招標方式 | 公開招標 | ||
決標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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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 否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2 | ||
招標狀態 |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 ||
公告日 | 112/04/11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訂有底價 |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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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領投開標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否
原因
尚未施行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408284臺中市南屯區台中市南屯區嶺東路一號(事務組)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新臺幣100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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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截止投標 | 112/04/18 17:00 |
開標時間 | 112/04/19 11:00 |
開標地點 | 408284臺中市南屯區台中市南屯區嶺東路一號(總務處開標室)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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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標文字 | 正體中文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408284臺中市南屯區台中市南屯區嶺東路一號(事務組) |
其他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履約地點 |
臺中市(非原住民地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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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約期限 | 自通知次日起45日曆天內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是 | ||||||||||
廠商資格摘要 |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1.具本案採購標的相關營業項目之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法須辦理設立或營業登記證之證明文件、工廠登記證明文件、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2.最近一期納稅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等。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 3.廠商信用之證明: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戶名需為廠商名稱、以資料截止日往前追溯)、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以上證明文件,於開標時間內審查。 4.詳如投標須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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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須於招標文件載明者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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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加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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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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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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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
◎ |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 |
◎ | 信用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10018568號) | |
◎ | 納稅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20010202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