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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公告

公告日:


機關資料
機關資料
機關代碼 A.7.31.1
機關名稱 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單位名稱 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採購部
機關地址 100 臺北市 中正區 武昌街一段45號
聯絡人 開標一科 黃先生
聯絡電話 (02) 23497661
傳真號碼 (02) 23822010
電子郵件信箱 bot232@mail.bot.com.tw
採購資料
採購資料
標案案號 GF4-112021
標案名稱 112年度政府進口米採購銷售同時招標案1,340公噸等量糙米(產地:泰國)
標的分類 財物類
01 - 農業, 園藝及市場園藝產品
財物採購性質 買受,定製
採購金額級距 巨額
辦理方式 代辦 ,洽辦機關: 3.45.7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糧署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2款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22.以轉售或供生產銷售目的之財物或服務之採購。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臺紐經濟合作協定排除理由:22.以轉售或供生產銷售目的之財物或服務之採購。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22.以轉售或供生產銷售目的之財物或服務之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算金額不公開理由: 轉售或供製造、加工後轉售之採購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招標資料
招標資料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決標方式
最高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限制性招標
公告日 112/04/06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領投開標
領投開標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50元
系統使用費 小助手圖示
20元
文件代收費 小助手圖示
8元
總計
178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採購部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2/04/21 10:00
開標時間 112/04/21 10:10
開標地點 臺灣銀行採購部2樓開標室(10044臺北市中正區武昌街1段45號2樓)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按投標數量每公噸新臺幣900元繳交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採購部
● 線上繳納押標金服務將連結到台灣票據交換所「金融業代收即時服務平台」,提供廠商轉帳存入機關帳戶,廠商必須備有讀卡機與銀行金融卡才能作業,且距截止投標期限不足5分鐘時,將不允許線上繳納押標金,請廠商提早作業。
● 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時,將由台灣票據交換所收取轉帳手續費,轉帳金額10萬元以下手續費每次10元,超過10萬元手續費每次20元。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現場投標:臺灣銀行採購部投標服務中心(10044臺北市中正區武昌街1段 45號3樓)
其他
其他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因履約期限複雜,請詳本公告之附加說明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本採購部已另訂「代辦採購契約條款」,該契約條款係參照主管機關訂定之契約範本制定。
廠商資格摘要
  1.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1. 具公司登記
    2. 具商業登記
  3.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4.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本案廠商得單獨投標,或由1家進口廠商與不超過4家承購廠商共同投標。
1.單獨投標者或採共同投標之進口廠商,應符合下列資格規定:
(1)須為合法登記設立之廠商。
(2)須為依法納稅之廠商。
(3)非「臺灣銀行採購部代辦採購投標須知」第2.2.條規定之廠商(不得參與本案之廠商)。
(4)具有糧商登記證明文件之廠商。
(5)領有出進口登記證者。
2.採共同投標之承購廠商應符合上述(1)至(4)項之資格規定。
餘詳招標文件之規定。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附加說明
1.【郵遞投標收受投標文件地點】: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採購部管理科 (10044臺北市中正區武昌街1段45號7樓)。 2.【現場投標收受投標文件地點】: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採購部投標服務中 心(10044臺北市中正區武昌街1段45號3樓)。 3.【電子領標網址】: (1)本案不提供書面領標,僅提供電子領標,電子領標網址 http://web.pcc.gov.tw (政府電子採購網)。 (2)電子領標廠商請注意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109年9月14日工程企字 1090100528號令修正之「政府採購錯誤行為態樣」序號十一、(十三)情形。 (3)依國家發展委員會「深化與普及政府文件標準格式(ODF-CNS-15251)實施 計畫」,招標文件應以開放文件格式(ODF)上傳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為原則。為避免不同軟體開啟檔案致格式錯亂之情形, 請下載該會ODF文件應用工具(NDC ODF Application Tools)處理本案電子檔案,該會下載網址 https://www.ndc.gov.tw/cp.aspx?n=32A75A78342B669D。 4.【數量及來源地區】:1,340公噸等量糙米/原產地:泰國。 5.本案係臺灣銀行採購部依政府採購法第40條代洽辦機關: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糧署辦理招標。 6.【履約期限】:自112年5月1日起至113年4月30日(含)前,立約商應依限完成進口及通關手續,並將稻米全數運抵立約商國內指定交(提)貨倉庫。 7.【其他】: (1)檢舉受理單位: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採購稽核小組電話:(02)2312-3371,傳真:(02)2311-0304,地址:10014臺北市中正區南海路37號。 (2)受理疑義之機關: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採購部,10044臺北市中正區武昌街1段45號,電話02-2349-7661,傳真:02-2382-2010。 (3)招標決標階段受理異議之機關: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採購部,10044臺北市中正區武昌街1段45號,電話02-2349-7661,傳真02-2382-2010。 餘詳招標文件規定。 【注意】 本案為GF4-112021廢標後重標案件,茲為配合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政府採購資訊公告系統之功能設定,故於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之政府電子採購網以原案號GF4-112021辦理公告,惟電子領標之招標文件所載招標案號為GF4-112021-1。投標廠商應重新購買本次(112年4月6日)公告之招標文件參加投標,並以招標文件所載招標案號GF4-112021-1繳納押標金。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採購部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部會署-財政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6臺北市文山區羅斯福路6段142巷1號12樓、電話:02-23568620、傳真:02-23568763)
招標品項
招標品項
品項編號 1
品項名稱 112年度政府進口米採購銷售同時招標案1,340公噸等量糙米(產地:泰國)
預估數量 1340
單位 公噸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信用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10018568號)
納稅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2001020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