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電子採購網

:::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更正公告

公告日:


機關資料
機關資料
機關代碼 3.76.50.67
機關名稱 嘉義縣大埔鄉公所
單位名稱 嘉義縣大埔鄉公所
機關地址 607 嘉義縣 大埔鄉 大埔村大埔54號
聯絡人 黃瑞邨
聯絡電話 (05) 2521310 #37
傳真號碼 (05) 2521906
電子郵件信箱 cyhgch08@mail.cyhg.gov.tw
採購資料
採購資料
標案案號 112021401
標案名稱 嘉義縣大埔鄉公所辦公廳舍拆除工程委託勘測設計及監造服務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672 - 工程服務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未達公告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49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
308,646元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308,646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招標資料
招標資料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決標方式
參考最有利標精神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取得
公告日 112/04/06
原公告日 112/03/28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領投開標
領投開標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小助手圖示
20元
文件代收費 小助手圖示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嘉義縣大埔鄉公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607嘉義縣大埔鄉大埔村大埔54號
現場領標文件費每份新臺幣參佰元整,先以本所繳納聯單逕向公庫繳納後,再憑收據領取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12/04/11 17:00
開標時間 112/04/12 14:30
開標地點 本所二樓發包中心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607嘉義縣大埔鄉大埔村大埔54號
其他
其他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嘉義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詳本案契約書第七條。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技師事務所:
(1)執業執照
(2)納稅證明文件
(3)當年度公會會員證
(4)投標廠商聲明書
(5)切結書
2.工程技術顧問公司:
(1)公司登記證明文件、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列印公開於主管機關網站之登記資料證
(2)納稅證明文件
(3)當年度公會會員證
(4)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技術顧問公司登記證
(5)投標廠商聲明書
(6)切結書
3. 建築師事務所:
(1) 當年公會會員證。
(2) 建築師證書。
(3) 開業證書。
(4) 納稅證明文件。
4.其他依公司法或商業登記法等法令規定得提供技術性服務之自然人或法人:
列有營業項目之公司或商業登記證明(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專任技師(該業無則免)、有效期公會會員證。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公開取得文件領取方式及處所]:請即日起至截止收件期限止,向本所服務台洽購。 [收受投標文件方式及地點]:廠商之投標文件,應以書面密封,於投標截止期限前,以掛號郵遞(郵購者,自備郵政匯票及回寄信封,廠商應自行估算郵寄標單時間)寄達本所『嘉義縣大埔鄉大埔村54號』或專人送達本所收發室,逾期無效。 [開標地點]:本所二樓發包中心 。 [押標金額度]:免。 [其他]: 一、詳如招標文件及合約書稿。 二、本案於評審會議結束後隨即依排定順序議價,未派員到場者視同放棄議價權利。 三、截標日、開標日倘遇颱風或其他因素而致政府宣布停止上班則須延至上班日辦理。 四、如未達到三家投標者,改採限制性招標。 五、未詳盡部份,依政府採購法相關條文規定辦理。 六、112年4月11日下午五時前,【投標文件】及【服務建議書】以掛號郵件寄達或親自送達本所收發室〈以本所收發登記桌所登記時間為憑〉,逾時不受理。 七、廠商應無償遞送【服務建議書】一式6份,【投標文件】及【服務建議書】請分開密封。 八、資格審查:112年4月12日下午2時30分,於本所2樓發包中心,審查廠商資格。資格不符者,服務建議書或企劃書不予評審。 九、評審之時間及地點:另訂,本所2樓發包中心。 十、評審之評分項目及比重,詳如廠商評審作業要點。 ※請詳閱【公開取得服務建議書應徵單位評審作業要點】,係契約條款之一部份,其效力等同契約。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嘉義縣大埔鄉公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嘉義縣調查站-(地址:613嘉義縣朴子市朴子一路1號;朴子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5-36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地方政府-嘉義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612嘉義縣太保市祥和一路東段一號、電話:05-3620121、傳真:05-3620008)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紅色字體表示此次更正公告與前次之差異,前次公告內容於滑鼠移至文字上方時自動顯示。
信用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10018568號)
納稅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2001020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