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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更正公告

公告日:


機關資料
機關資料
機關代碼 3.97.79
機關名稱 高雄市永安區公所
單位名稱 高雄市永安區公所
機關地址 828 高雄市 永安區 永安路32號
聯絡人 許先生
聯絡電話 (07) 6912716 #211
傳真號碼 (07) 6912783
電子郵件信箱 n6695@kcg.gov.tw
採購資料
採購資料
標案案號 112B008
標案名稱 永安區新港社區排水系統規劃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673 - 綜合工程服務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
2,500,000元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招標資料
招標資料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採購評選委員名單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公告日 112/03/31
原公告日 112/03/30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領投開標
領投開標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小助手圖示
20元
文件代收費 小助手圖示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828高雄市永安區永安路32號
招標文件費新台幣200元整,以郵政匯票或現金為限,匯票收受人請填寫『高雄市永安區公所』。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12/04/12 17:30
開標時間 112/04/13 11:00
開標地點 828高雄市永安區永安路32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100,000
須繳納押標金之必要理由: 確保招標品質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28高雄市永安區永安路32號
其他
其他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高雄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總計180日曆天(詳契約第七條規定)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1. 具公司登記
    2. 具商業登記
  3.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4.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5.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符合下列規定之一者且未受停業處分或未被公告為拒絕往來廠商者:依法登記開業之土木、水利技師事務所、依法登記並可提供土木、水利規劃設計監造技術服務之工程技術顧問公司。
二、投標時應附資格證明文件如投標須知。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一、親自購買者,於辦公時間內不具名向本所秘書室購買招標文件。 二、郵購招標文件者請自行估計郵寄時間(倘不及投標,責任自負),寄達本 所秘書室,郵購信封上請註明標的名稱並附標函購買費$300及回郵信封(郵資約$107),逾期或郵資不足皆不予受理。 三、本招標案支援電子領標,網址:http://web.pcc.gov.tw;使用電子領標之廠商(不得任意複製、抄襲、轉載及篡改),投標時須提供當次電子領標憑據序號,未提供者,經招標機關依政府採購法第51條及其施行細則第60條規定通知廠商現場(限30分鐘)說明確認。 四、本案開標時僅辦理資格審查,資格審查通過之廠商評選會預計辦理日期本所另通知,若當日出席評選(審)委員未達二分之一(有外聘委員出席未達三分之一或少於二人)以上出席時,則另擇期評選。 五、其餘未盡事宜請詳閱投標須知等相關規定。 六、投標廠商應隨時注意本公告系統有無更正公告事宜,以免影響權益。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高雄市永安區公所

申訴受理單位 高雄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2238、傳真:07-3315313)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高雄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3239、傳真:07-3315313)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紅色字體表示此次更正公告與前次之差異,前次公告內容於滑鼠移至文字上方時自動顯示。
信用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10018568號)
納稅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2001020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