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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更正公告

公告日:


機關資料
機關資料
機關代碼 3.97
機關名稱 高雄市政府
單位名稱 高雄市政府
機關地址 802 高雄市 苓雅區 四維三路2號
聯絡人 謝忠龍、趙玉娟
聯絡電話 (07) 3368333 #2976
傳真號碼 (07) 5367622
電子郵件信箱 clhsieh@kcg.gov.tw
採購資料
採購資料
標案案號 1120217
標案名稱 加速CC-11-28營區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改善工作委託總顧問技術服務
標的分類 勞務類
94 - 污水及垃圾處理、公共衛生及其他環保服務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巨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是否採用電子競價
是否為商業財物或服務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
203,053,552元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招標資料
招標資料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採購評選委員名單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公告日 112/03/31
原公告日 112/03/16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領投開標
領投開標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小助手圖示
20元
文件代收費 小助手圖示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
0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12/04/17 17:00
開標時間 112/04/18 10:00
開標地點 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10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因屬巨額金額以上之採購,為確保機關權益,故收取履保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專人送達本局土地開發處政風室。郵遞高雄市郵政第690信箱。
其他
其他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高雄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契約簽訂日起至117年12月31日止或完成解除列管後土壤及地下水監測期滿。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本案勞務採購契約係參酌本府工務局新建工程處最新版並依工程會採購契約範本進行修訂,以符合本採購案實際需求。
廠商資格摘要
  1.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2.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3.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專業技師事務所(科別:環境工程、應用地質或土木工程任一)或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科別:環境工程、應用地質或土木工程)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特定資格證明文件:
【須於招標文件載明者為限】
1.具有相當經驗或實績。
附加說明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一、親自領標:自公告日至截標日前至高雄市政府地政局土地開發處秘書室領取(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二號七樓),一人限領乙份。 二、電子領投標者請於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所建置之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網站(網址:http://web.pcc.gov.tw/ )下載。 三、送件時間及地點:112年4月17日下午5時前專人送達本局土地開發處政風室(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二號七樓),逾時不受理;郵寄至高雄郵局第六九○號信箱,如有延誤應自行負責。 四、截止投標日或截止收件日,因故停止上班,以其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投標或收件時間代之。 開標日如遇不可抗力之災害,本機關停止上班,無法如期開標時,開標時間順延至恢復上班日舉行。 五、請投標廠商於等標期限內注意本公告是否有[更正事項]。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免 [檢舉單位]:高雄市政府政風處。電話:0800025025;電子郵件:eth@kcg.gov.tw ;檢舉信箱:高雄市郵政2299號信箱。 六、更正公告:為使本委託技術服務採購案內容更臻完善,招標文件修正內容如下: 1.勞務契約: (1)第5條第1項第7款:修正「…工作需求書內第肆項之三、8規定之期程及內容提送…」。(P.5) (2)增列第5條第1項第9款:上述1~8之歷次請款時程…,其請款之半年成果報告不限於連續半年之頻率。(P.5) (3)第13條第9項:修正「…,適用政府採購法相關規定。」(P.14) (4)第15條第3項:調整選項。(P.17) 2.工作需求書: (1)第肆、四、(12)、3:修正土壤污染改善成效監測之篩測及分析之工程目標需低於土壤污染管制標準70%。(P.10) (2)第肆、六、(1):修正「…以20×20m網格或每400m2面積佈設…」。(P.11) (3)第肆、八:修正「…以20×20m網格或每400m2面積佈設…」。(P.13) (4)第肆、十一:修正「第四之12項及第五項至第九項相關檢測作業數量…」。(P.15) 3. 投標須知: (1)第25條:修正為「…,服務建議書1式20份。」。(P.8) 4. 修正「智慧財產權暨著作權權利移轉同意書」。 七、補充「招標期間廠商提出釋疑內容及回復說明」及修正「智慧財產權暨著作權權利移轉同意書」,已下載電子檔之廠商請重新下載。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高雄市政府

申訴受理單位 高雄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2238、傳真:07-3315313)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地方政府-高雄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3239、傳真:07-331531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紅色字體表示此次更正公告與前次之差異,前次公告內容於滑鼠移至文字上方時自動顯示。
信用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10018568號)
納稅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2001020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