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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招標 公告

公告日:


機關資料
機關資料
機關代碼 3.80.5.14
機關名稱 桃園市立大園國際高級中等學校
單位名稱 總務處
機關地址 337 桃園市 大園區 大成路2段8號
聯絡人 事務組長
聯絡電話 (03) 3813001 #511
傳真號碼 (03) 3814994
電子郵件信箱 a511@dysh.tyc.edu.tw
採購資料
採購資料
標案案號 B11203
標案名稱 「112學年度新生制服」財物採購案
標的分類 財物類
282 - 成衣, 毛皮服裝除外
財物採購性質 買受,定製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
2,811,900元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得標廠商履約完成,經本校相關會議審議其服務績效優良者,得經相關程序後優先續約1年。(預估續約採購金額新台幣2,811,900元整。)
是否受機關補助
招標資料
招標資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採購評選委員名單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公告日 112/03/31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領投開標
領投開標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小助手圖示
20元
文件代收費 小助手圖示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2/04/11 09:00
開標時間 112/04/11 13:30
開標地點 本校行政大樓一樓總務處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新台幣140,000元整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桃園市立大園國際高級中等學校
● 線上繳納押標金服務將連結到台灣票據交換所「金融業代收即時服務平台」,提供廠商轉帳存入機關帳戶,廠商必須備有讀卡機與銀行金融卡才能作業,且距截止投標期限不足5分鐘時,將不允許線上繳納押標金,請廠商提早作業。
● 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時,將由台灣票據交換所收取轉帳手續費,轉帳金額10萬元以下手續費每次10元,超過10萬元手續費每次20元。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37桃園市大園區大成路2段8號(行政大樓一樓總務處事務組)
其他
其他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桃園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簽約日至113年7月31日止,詳投標須知補充說明。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公司基本資格:
a.公司登記證明文件:登記機關核准公司登記之核准函、公司登記表、公司登記證明書、或列印「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營業項目:服飾生產製作相關行業(需載明於所提供之證明文件中,無者視為不合格標)。
b.其他證明文件:未詳列部份依廠商投標證件審查表為準。
2.廠商納稅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須於招標文件載明者為限】
資格項目 附加說明
廠商信用之證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文件、會計師簽證之財物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附加說明
民國112年04月11日(星期二)上午09時00分截標。 民國112年04月11日(星期二)下午01時30分開標進行資格審查。 民國112年04月13日(星期四)下午01時30分進行專業審查及廠商簡報。並經本機關首長或其授權人員核定後,就合於標準之廠商依機關通知時間辦理開價格標程序。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桃園市立大園國際高級中等學校

申訴受理單位 桃園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電話:03-3322101分機5717、傳真:03-3391726)

檢舉受理單位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桃園南門郵局第7-19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7847) 地方政府-桃園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5樓、電話:03-3322101分機6634-6636、傳真:03-3324575)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信用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10018568號)
納稅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2001020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