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電子採購網

:::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公告

公告日:


機關資料
機關資料
機關代碼 3.76.47.65
機關名稱 彰化縣大村鄉公所
單位名稱 彰化縣大村鄉公所
機關地址 515 彰化縣 大村鄉 中正西路338號
聯絡人 民政課黃家蓁或行政課陳晢信
聯絡電話 (04) 8520149 #108
傳真號碼 (04) 8524844
電子郵件信箱 ntws134@ems.tatsun.gov.tw
採購資料
採購資料
標案案號 112-4168
標案名稱 彰化縣大村鄉112年度村鄰長文康活動
標的分類 勞務類
74 - 支援及輔助運輸服務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
2,550,000元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招標資料
招標資料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採購評選委員名單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限制性招標
公告日 112/03/29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領投開標
領投開標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小助手圖示
20元
文件代收費 小助手圖示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彰化縣大村鄉公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515彰化縣大村鄉中正西路338號
現場領標文件費200元,以無記名方式向彰化縣大村鄉公所行政課洽購;郵購者附回郵大信封郵資陸拾元整,於領標期限內寄至本所〈行政課〉收【註明購買標單】。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2/04/11 09:20
開標時間 112/04/11 10:00
開標地點 本所1樓調解會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考量本案特性及確保廠商依約履行,予以酌收。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515彰化縣大村鄉中正西路338號
其他
其他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嘉義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12年5月02日至5月04日及5月08日至5月10日,分二梯次辦理,詳契約。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1. 具公司登記
    2. 具商業登記
  3.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4.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5.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經交通部觀光局登記有案之旅行業,(綜合或甲種或乙種旅行業)並應於公司名稱上標明旅行社字樣。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臺北市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地方政府-彰化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彰化市中山路二段416號、電話:(04)722-2151轉1515、傳真:(04)724-2605) *法務部廉政署檢舉服務專線:0800-286-586;檢舉信箱:10099國史館郵局第 153號信箱;傳真檢舉專線:02-2381-1234;電子郵件檢舉信箱:gechief-p@ mail.moj.gov.tw;24小時檢舉中心地址:10048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 *法務部調查局(信箱: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88888) *調查局彰化縣調查站(信箱:彰化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7248888)調查局-中部地區機動工作組(信箱:臺中市郵政76號信箱、電話:04-24615588) *彰化縣政府(政風處)廉能服務專線:0800-000108信箱:彰化郵局23-4號信箱,電子郵件信箱:ethics@email.chcg.gov.tw,大村鄉公所政風室廉能服務專線:(04)8521077,電子郵件信箱:ntws230@ems.tatsun.gov.tw。 [中文公開招標公告附加說明] 一、廠商資格: 經交通部觀光局登記有案之旅行業,(綜合或甲種或乙種旅行業)並應於公司名稱上標明旅行社字樣。 二、證明文件: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含交通部旅行業執照影本)。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法須辦理設立登記之證明文件、工廠登記證、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 2.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3.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如開標時仍有效之公會會員證。 三、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截標期限前電子領標(網址:http//web.pcc.gov.tw)或以無記名方式向彰化縣大村鄉公所(地址:彰化縣大村鄉大村村中正西路338號)行政課洽購。 四、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一)電子領標招標文件費用為新台幣100元。但不包括廠商系統使用費等。 (二)現場領標文件費200元,以無記名方式向彰化縣大村鄉公所行政課洽購;郵購者附回郵大信封郵資陸拾元整,於領標期限內寄至本所〈行政課〉收【註明購買標單】。 五、投標文件須於112年4月11日上午9時20分前,以郵遞、專人送達彰化縣大村鄉公所行政課。 六、押標金:0元整。 七、履約保證金金額:新台幣12萬元整。 八、受理廠商疑義、異議之機關、電話:彰化縣大村鄉公所(民政課) 彰化縣大村鄉大村村中正西路338號、(04)8520149分機108。 九、截止收件日或開標日為辦公日,該日因故停止辦公,以其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收件時間或開標時間代之。 十、廠商所提供之投標、契約及履約文件,建議採雙面列印,以節省紙張,愛惜資源。 十一、有意投標廠商,投標前請做最後確認投標內容是否按最新版之公告投標。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彰化縣大村鄉公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地方政府-彰化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00彰化縣彰化市中山路二段416號、電話:04-7532003、傳真:04-7242605) 彰化縣調查站-(地址:500彰化縣彰化市卦山路12號;彰化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7248888)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信用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10018568號)
納稅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2001020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