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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招標 公告

公告日:


機關資料
機關資料
機關代碼 3.87.5.9
機關名稱 臺中市立龍津高級中等學校
單位名稱 臺中市立龍津高級中等學校
機關地址 434 臺中市 龍井區 三港路130號
聯絡人 王琮賢或蔡智傑
聯絡電話 (04) 26304536 #731或728
傳真號碼 (04) 26307769
電子郵件信箱 a710140@gmail.com
採購資料
採購資料
標案案號 112-008
標案名稱 臺中市立龍津高級中等學校112學年度麗水里學生上、下學交通運輸採購案
標的分類 勞務類
71 - 陸地運輸服務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
1,920,000元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3.87.74臺中市龍井區公所
補助金額
1,920,000

招標資料
招標資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公告日 112/03/28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領投開標
領投開標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小助手圖示
20元
文件代收費 小助手圖示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2/04/07 17:00
開標時間 112/04/10 09:00
開標地點 434臺中市龍井區三港路130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90000
須繳納押標金之必要理由: 為避免不良廠商惡意投(棄)標。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為避免不良廠商得標後因故不履行,影響採購效率。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434臺中市龍井區三港路130號
其他
其他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中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12年8⽉1⽇起⾄113年7⽉31⽇⽌,餘詳本契約第七條。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1. 具公司登記
    2. 具商業登記
  3.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4.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5.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營業項⽬及代碼為G101051 遊覽⾞客運業、G101021市區汽⾞客運業或G101011公路汽⾞客運業之公司或⾏號,並具備得承攬本採購之合格文件,符合各⽬的事業主管機關規定且非屬採購法第⼀百零三條拒絕往來廠商者。應檢附文詳如投標須知第六⼗四條規定。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請廠商於本招標公告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本法第51條、第53條、第54條或第57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本公告視為已通知,未派員到場或依通知期限辦理者,視同放棄。 ⼆、得標廠商須⾃⾏上網或⾄臺中市政府地⽅稅務局或其所屬分局,依契據性質開立印花稅⼤額憑證繳款書,並繳納之。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中市立龍津高級中等學校

申訴受理單位 臺中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3段99號文心樓10樓、電話:04-22289111分機23600、傳真:04-22542611)

檢舉受理單位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地方政府-臺中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三段99號(文心樓9樓)、電話:04-22177360、傳真:04-22202876)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信用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10018568號)
納稅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2001020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