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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招標 公告

公告日:


機關資料
機關資料
機關代碼 3.89
機關名稱 桃園市議會
單位名稱 桃園市議會
機關地址 330 桃園市 桃園區 三民路一段9號
聯絡人 陳小姐
聯絡電話 (03) 3322191 #580
傳真號碼 (03) 3323484
電子郵件信箱 tyccb257@tycc.gov.tw
採購資料
採購資料
標案案號 112021
標案名稱 桃園市議會紀念品採購案
標的分類 財物類
353 - 肥皂, 清潔劑, 香水及盥洗用品
財物採購性質 買受,定製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
2,000,000元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1、本案後續擴充依原契約條件及單價續約核算付款,增購100,000瓶洗潔劑之權利,並保留更改瓶標版面文字之權利。 2、廠商履約績效經本會評估良好,本會得與廠商辦理後續擴充,並得以文換約方式辦理,免召開議價會議。 3、本案之後續擴充於預算未完成立法程序前,得先辦理保留決標,俟預算通過後始決標生效。
是否受機關補助
招標資料
招標資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公告日 112/03/28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領投開標
領投開標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小助手圖示
20元
文件代收費 小助手圖示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330桃園市桃園區三民路一段9號
詳如本公告附加說明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2/04/10 09:00
開標時間 112/04/10 10:00
開標地點 330桃園市桃園區三民路一段9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新台幣捌萬元整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30桃園市桃園區三民路一段9號
其他
其他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桃園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決標後翌日起至113年6月30日前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1. 具公司登記
    2. 具商業登記
  3.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4.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 廠商信用證明。
2. 品質成份證明切結書。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須於招標文件載明者為限】
資格項目 附加說明
廠商信用之證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附加說明
(一)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一、文件每份新臺幣200元,請用現金或匯款到臺灣銀行桃園分行帳號026-038-00001-1(戶名:桃園市市庫存款戶,並請註明桃園市議會),憑收據領取標單文件。 二、面購:公告日起至投標截止期限前,每日辦公時間內領取。 三、郵購:招標文件工本費新臺幣200元整,以金融機購執據、大型回郵信封(約29CM*39CM)及回郵郵資新臺幣100元(請註明案號並限一封一案)若資料不全或郵資不足將不接受並予以退回,並請自行考量郵遞時程。 四、電子領標:廠商得經政府電子採購網下載招標電子檔文件。 (二)其他:投標廠商請詳閱招標文件,投標前並請上網查閱有無補充或更正公告。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桃園市議會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桃園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5樓、電話:03-3322101分機6634-6636、傳真:03-3324575)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桃園南門郵局第7-19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7847)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信用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10018568號)
納稅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2001020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