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決標公告

公告日: 112/03/28

機關資料
機關代碼
A.17
機關名稱
勞動部
單位名稱
秘書處
機關地址
104 臺北市 中山區 松江路207號
聯絡人
黃小姐
聯絡電話
(02) 85902966
傳真號碼
(02) 85902895
已公告資料
標案案號
14-11201042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決標方式
最有利標
採購評選委員名單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標案名稱
志清大樓耐震補強工程
決標資料類別
決標公告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共同投標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59 其他專業工程
是否屬統包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開標時間
112/03/13 17:30
原公告日期
112/03/08   原公告日期係指最近1次招標公告或更正日期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算金額
28,184,301元
捌佰壹拾捌萬肆仟參佰零壹元
是否受機關補助
 
項次 補助機關代碼 補助機關名稱 補助金額
1
A.7.3
財政部臺北國稅局
7,953,610元

玖拾伍萬參仟陸佰壹拾元
2
A.7.9
財政部國有財產署
7,821,144元

捌拾貳萬壹仟壹佰肆拾肆元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地點(含地區)
臺北市-中山區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投標廠商
投標廠商家數
2
投標廠商1
 廠商代碼
12801104
 廠商名稱
中旭營造有限公司
 是否得標
 組織型態
公司登記
 廠商業別
營造業
營造業登記證號碼:A11050-000
 廠商地址
231 新北市 新店區 明德路28之3號(1樓)
 廠商電話
(02) 89113466
 決標金額
28,000,000元
捌佰萬元
 得標廠商國別
中華民國(Republic of China (Taiwan))
 是否為中小企業
 履約起迄日期
112/03/22 - 113/06/15 (預估)
 雇用員工總人數是否超過100人
投標廠商2
 廠商代碼
54260729
 廠商名稱
遠征營造有限公司
 是否得標
 組織型態
公司登記
決標品項
決標品項數
1
第1品項
 品項名稱
志清大樓耐震補強工程
 是否以單價及預估需求數量之乘積決定最低標
 得標廠商1
 得標廠商
中旭營造有限公司
  參與評選
  評選序位或總評分
1
  預估需求數量
1
  得標廠商原始投標金額
28,000,000元
捌佰萬元
  決標金額
28,000,000元
捌佰萬元
  原產地國別
原產地國別 中華民國(Republic of China (Taiwan))
原產地國別
得標金額
28,000,000元
捌佰萬元

 未得標廠商1
  未得標廠商
遠征營造有限公司
  是否合格
  標價金額
28,184,301元
捌佰壹拾捌萬肆仟參佰零壹元
  未得標原因
資格、規格合於招標文件但非最有利標或最優勝廠商
  參與評選
  評選序位或總評分
2
最有利標



評選委員
項次 出席會議 姓名 職業 與採購案相關之學經歷
1
周智中
已退休
學歷:
中國文化大學建築及都市計畫研究所碩士
2
李咸亨
已退休
學歷:
美國德州州立大學奧斯汀校區土木工程系博士
3
張武侯
已退休
學歷:
私立逢甲大學機械工程學系學士
4
吳素柔
主任 經歷1:
服務機關(構)名稱:中央通訊社
職稱:⼈事⾏政室主任
所任工作:⼈事⾏政室主任
5
朱文勇
組長 經歷1:
服務機關(構)名稱: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
職稱:組長
所任工作:職業安全組組長
6
范曉芬
主任 經歷1:
服務機關(構)名稱:財政部臺北國稅局中北稽徵所
職稱:主任
所任工作:主任
7
丁玉珍
處長 經歷1:
服務機關(構)名稱:勞動部
職稱:處長
所任工作:秘書處長
決標資料
決標公告序號
001
決標日期
112/03/22
決標公告日期
112/03/28
契約編號
14-11201042
是否刊登公報
招標文件是否包括使用建築資訊建模BIM(Building Information Modeling)之技術
得標廠商投標文件是否有提出使用BIM技術
總決標金額
28,000,000元
捌佰萬元
總決標金額是否公開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漲跌幅調整幅度
依特定個別項目指數:10%
依特定中分類項目指數:5%
依總指數:2.5%
履約執行機關
機關代碼:A.17
機關名稱:勞動部
是否屬「公共工程生態檢核注意事項」規定應辦理生態檢核

1.原構造物範圍內之整建或改善工程且經自評確認無涉及生態環境保育議題
是否屬「文化藝術獎助及促進條例」第15條規定應設置公共藝術(公有建築物/5億元以上重大公共工程計畫)
附加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