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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招標 公告

公告日:


機關資料
機關資料
機關代碼 3.15.86.3
機關名稱 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高雄港務分公司
單位名稱 維護管理處
機關地址 804 高雄市 鼓山區 蓬萊二路1號
聯絡人 吳祐昀
聯絡電話 (07) 5622133
傳真號碼 (07) 5333400
電子郵件信箱 T04078@twport.com.tw
採購資料
採購資料
標案案號 A3E230251
標案名稱 澎湖港龍門、尖山碼頭區港區圍籬整修工程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66 - 圍籬及護欄工程
工程計畫編號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代辦 ,洽辦機關: 3.15.26 交通部航港局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
4,535,403元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招標資料
招標資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公告日 112/03/27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領投開標
領投開標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小助手圖示
20元
文件代收費 小助手圖示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本分公司維護管理處工務科(高雄市鼓山區蓬萊二路1號)洽領。
文件費:新臺幣300元;每份回信郵資:新臺幣100元。面購:請在規定期限內平日每天下午5點前,上班時間內,向本分公司秘書處管理科(高雄市鼓山區臨海二路62號)繳納。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2/04/07 14:00
開標時間 112/04/07 16:00
開標地點 804高雄市鼓山區蓬萊二路1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新臺幣22萬元整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應於截止投標時間前寄達高雄郵政9之5號信箱或持送本分公司維護管理處工務科投標箱(高雄市鼓山區蓬萊二路1號),逾時無效。
其他
其他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澎湖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60工作天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1.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具下列資格之一者):
依經濟部公司行號營業項目代碼之行業,綜合營造業(E101011)、土木包工業(E102011)。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本採購案決標方式為總價決標,空白標單「營業稅」一項所需金額需手動輸入。 〔開標方式〕:本採購採分段開標,資格(證件)、價格(標單)一次投標分段開標,投標廠商就各段標(證件、標單)之標封分別裝封,一併裝入外標封並密封。 〔投摽文件〕: 一、證件封內裝: (1)押標金。 (2)投標廠商聲明書。 (3)納稅證明文件影本。(應附具最近一期納稅證明文件,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明相關文件。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4)廠商公司登記或設立證明文件影本。 (5)該業登記證書影本。 (6)該業當年度公會會員證明影本。 (7)切結書1(詳本投標須知)。 二、標單封內裝:工程採購標單、詳細價目表、單價分析表。 〔圖說不明查詢單位〕:本分公司維護管理處機電修繕科,電話07-5622765。 〔文件不明查詢單位〕:本分公司維護管理處工務科,電話07-5622133。 〔招標文件購領期限〕:郵購及面購,自公告招標之日起至截止投標期限前。 〔招標文件購領方式〕: (一)郵購:請在規定期限內(郵戳為憑)將招標文件費以『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高雄港務分公司』為受款人之行庫或中華郵政公司匯票,書明標案名稱,附大型回件信封(請書妥收件人姓名、地址、郵遞區號,備足回信郵資,請勿黏貼)用限時掛號郵寄高雄市鼓山區蓬萊二路1號本分公司維護管理處工務科。 (二)面購:請在規定期限每天下午5時前,上班時間內,向本分公司秘書處管理科(高雄市鼓山區臨海2路62號)繳款後憑發票至本分公司維護管理處工務科(高雄市鼓山區蓬萊二路1號)洽領。 (三)電子領標:「政府電子採購網」網站購領(網址:https://web.pcc.gov.tw)。 〔決標原則〕:採購法第52條第1項第1款規定之訂有底價之採購,以合於招標文件規定,且在底價以內之最低標為得標廠商。 [注意事項]: 投標廠商以銀行出具之「押標金連帶保證書」繳納押標金時,該保證書第6點已載明:「本保證書由本行負責人或代表人簽署,加蓋本行印信或經理章後生效。」,應請該行負責人或代表人簽署,並加蓋該行印信或經理職章,否則視為不合格標。 [其他]: (一)招標文件及圖說陳列於本分公司維護管理處工務科供廠商閱覽,餘詳投標須知,附件及補充說明,採電子領標者並請詳閱「電子領標注意事項」之電子檔。 (二)開標當日因故停止上班,開標時間,截止投標時間,以其次一辦公日之 同一開標時間、截止投標時間代之。 (三)投標廠商如係依據「離島免徵營業稅實施注意事項」相關規定向主管澎湖地區營業稅稽徵業務之稅捐稽徵機關辦妥營業登記或設籍課稅之營業人,可適用免徵營業稅之規定,則投標時營業稅乙項應以0報價(即詳細價目表之營業稅乙項應為0)。如營業稅乙項未以0報價,則決標後本分公司將不計給營業稅之金額,亦即5%之金額予以扣減,而非攤提至其他工項。 (四)本採購案投標廠商如屬需徵營業稅之廠商,投標時應自行計算5%之金額後報價,若未填或誤填營業稅金額,並以此標價總額辦理相關本採購事宜,決標後之決標金額內含5%營業稅金額。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高雄港務分公司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航業調查處高雄站-(地址:806高雄市前鎮區佛公路167號;高雄市郵政44-30號信箱、電話:07-8134888 )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省府路6號、電話:049-2370030、傳真:049-2391517)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信用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10018568號)
納稅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2001020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