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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招標 公告

公告日:


機關資料
機關資料
機關代碼 3.5.47
機關名稱 國防部陸軍司令部
單位名稱 陸軍後勤指揮部/採購處/招標訂約科
機關地址 115 臺北市 南港區 忠孝東路六段360號
聯絡人 王小姐
聯絡電話 (02) 27854407
傳真號碼 (02) 27855432
電子郵件信箱 ALC90498@mail.mil.tw
採購資料
採購資料
標案案號 GM12095P090
標案名稱 扭力桿(右)等2項
標的分類 財物類
447 - 武器, 彈藥及其零件
財物採購性質 買受,定製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10.國防部不適用GPA之財物採購。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臺紐經濟合作協定排除理由:10.國防部不適用ANZTEC之財物採購。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10.國防部不適用ASTEP之財物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
42,510,000元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招標資料
招標資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公告日 112/03/25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領投開標
領投開標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小助手圖示
20元
文件代收費 小助手圖示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115臺北市南港區昆陽街219號2樓開標室
新臺幣180元整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2/04/07 09:00
開標時間 112/04/07 10:00
開標地點 115臺北市南港區昆陽街219號2樓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新臺幣127萬5,300元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陸軍後勤指揮部/採購處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12/07/05
● 線上繳納押標金服務將連結到台灣票據交換所「金融業代收即時服務平台」,提供廠商轉帳存入機關帳戶,廠商必須備有讀卡機與銀行金融卡才能作業,且距截止投標期限不足5分鐘時,將不允許線上繳納押標金,請廠商提早作業。
● 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時,將由台灣票據交換所收取轉帳手續費,轉帳金額10萬元以下手續費每次10元,超過10萬元手續費每次20元。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郵遞:南港昆陽郵局第21號信箱;專人:臺北市南港區昆陽街219號2樓開標室
其他
其他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南投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簽約日之次日起300日曆天內乙次完成交貨,餘詳採購計畫清單(十八)備註:7.交貨時間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1. 具公司登記
    2. 具商業登記
  3.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4.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公司或商業登記或設立證明,納稅證明,餘詳投標須知。
2.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如曾完成與招標標的類似(如各式戰車扭力桿)之製造或承做之文件(如驗收合格公函、結算驗收證明書或其他足以證明完成驗收之證明文件,如提供發票須檢具雙方用印之契約並經法院公證或民間公證人認證)。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須於招標文件載明者為限】
資格項目 附加說明
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如曾完成與招標標的類似(如各式戰車扭力桿)之製造或承做之文件(如驗收合格公函、結算驗收證明書或其他足以證明完成驗收之證明文件,如提供發票須檢具雙方用印之契約並經法院公證或民間公證人認證)
附加說明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1.專人:請於上班時間至陸軍後勤指揮部開標室(臺北市南港區昆陽街219號2樓)領取,並當場以現金方式支付招標文件費用。 2. 郵購領標:請附大型回郵信封(註明收件人姓名、地址)、招標文件費用(郵政匯票,受款人:陸軍後勤指揮部)及於回郵信封貼足快捷郵資(臺北市130元、外縣市170元),寄臺北市南港區昆陽街219號陸軍後勤指揮部收﹙信封上請註明購買標單標的名稱或案號﹚,並請自行估計郵遞時間,如延誤投標時,本部概不負責。 3.電子投領標網址:http//web.pcc.gov.tw。 【其他】 1.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12年3月28日,或有異義請於112年4月6日前,以書面向本部提出(逾時或未具名者不予受理),本部受理疑義及異議地址:臺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六段360號,電話:02-27854407,傳真:02-27855432,郵政信箱:臺北市南港郵政90498號信箱。 2.現場領投標時間上班日上午8時至17時。 3.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投標日或收件日止,廠商可至本部標單發售處查閱招標文件之書面內容。 4.因受機關代碼限制,網頁提示為「國防部陸軍司令部」者,均改為「陸軍後勤指揮部」,相關疑義、異議受理單位及押標金抬頭均需書名「陸軍後勤指揮部」。 5.本案禁止外國廠商參與投標,但我國廠商得報列外國產品(中國大陸除外)。 6.本案採購計畫品項不同意開放廠商以原產地為大陸地區財物供應(財物之原產地,依進口貨物原產地認定標準),若經查獲屬實,甲方得終止契約或解除契約。 7.本案報價及決標方式:採總價報價、總價決標方式辦理。(詳如招標文件附錄六) 8.本案履約期限詳如採購計畫清單(十八):備註7.交貨時間。 9.本案履約地點詳如採購計畫清單(十八):備註8.交貨地點。 10.本案可能因突發事故、採購計畫變更或取消採購而不予開標,投標廠商得於開標前先行上網查詢或來電確認。 11.本案依「政府採購作業規定」第41點規定先行辦理招標作業,並保留決標,俟預算奉核後再行決標、簽約;如預算未奉核定,則依政府採購法第48條第1項第7款規定不予決標。 12.本案為第1次招標作業,依政府採購法第48條第1項規定,須有3家合格廠商方得開標之限制。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陸軍後勤指揮部(電話:02-27854407,傳真:02-27855432,地址:臺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六段360號)。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國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電話:02-85099467、傳真:02-85099469)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信用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10018568號)
納稅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2001020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