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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公告

公告日:


機關資料
機關資料
機關代碼 3.76.56
機關名稱 澎湖縣政府
單位名稱 工務處土木科
機關地址 880 澎湖縣 馬公市 治平路17-1號
聯絡人 陳彥彰
聯絡電話 (06) 9278707 #214
傳真號碼 (06) 9278048
電子郵件信箱 fa02980@mail.penghu.gov.tw
採購資料
採購資料
標案案號 SV-2112013
標案名稱 澎湖縣201~205縣道行道樹健康定檢及白蟻熱區檢測委託專業服務案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81 - 附帶於農、牧、林之服務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
2,000,000元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113年後續擴充200萬元,總採購金額400萬,辦理後續擴充至113年度12月31日止。
是否受機關補助
招標資料
招標資料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採購評選委員名單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公告日 112/03/24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領投開標
領投開標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小助手圖示
20元
文件代收費 小助手圖示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澎湖縣政府/工務處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2/04/12 10:00
開標時間 112/04/12 10:30
開標地點 澎湖縣政府工務處1樓開標室(880澎湖縣馬公市治平路17-1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澎湖縣政府工務處採購執行科(880澎湖縣馬公市治平路17-1號)
其他
其他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澎湖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訂約日起30日曆天內,應交付服務實施計畫書,餘詳附加說明及契約第7條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園藝服務業、景觀工程業、景觀設計業、其他農業類、林業、或設有相關科系之大專院校(學術研究機構)及其他與本服務標的相關同業者或得以承辦相關業務者。
2.投標廠商須為合法登記設立且依法納稅得提供本案技術服務之工商行號(指公司、合夥或獨資之工商行號)或法人或團體或教育或學術研究機構,應繳附相關證明文件。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1.本案開標為廠商資格審查,廠商是否派員到場請自行考量,以備如資格審查疑義提出說明,參加人數限2人,請攜帶身分證明文件以備查驗,並請填妥「委任代理出席開標授權書」繳交予本機關。 2.資格審查合格之廠商始得進入參加評選會議,評選時間、地點,由本機關另行通知。 3.本案為勞務採購,免收押標金及履約保證金。 [履約期限]: 1.訂約日起30日曆天內,應交付服務實施計畫書(含相關作業表單初稿)。 2.訂約日起至112年9月15日前,應完成該年度定檢報告書。 3.訂約日起至112年10月15日前,應完成行車安全高風險區檢測報告書。 4.訂約日起應於112年11月30日內完成成果報告書並結案。 [其它]: 壹、數量摘要:澎湖縣201~205縣道行道樹健康定檢及白蟻熱區檢測委託專業服務案一式。 貳、受理疑義、異議及檢舉不法,請利用以下方式: 1.受理疑義、異議:本府工務處土木科陳彥彰,連絡電話:(06)9278707-214,傳真:(06)9278048,地址:澎湖縣馬公市治平路17-1號。 2.受理檢舉:澎湖縣政府政風處,電話:(06)927-1210,傳真:(06)926-2284,地址:澎湖縣馬公市治平路32號。 3.廠商對於採購異議之處理結果不服,得於收受異議處理結果之次日起15日內,以書面向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申訴 。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澎湖縣政府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地方政府-澎湖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80澎湖縣馬公市治平路32號、電話:06-9268647、傳真:06-9270679) 澎湖縣調查站-(地址:880澎湖縣馬公市新明路77號;馬公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927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信用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10018568號)
納稅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2001020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