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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招標 公告

公告日:


機關資料
機關資料
機關代碼 3.76.45.98.23
機關名稱 苗栗縣苗栗市福星國民小學
單位名稱 苗栗縣苗栗市福星國民小學
機關地址 360 苗栗縣 苗栗市 福星里二鄰中華東街六十二號
聯絡人 徐淑華
聯絡電話 (037) 264724 #16
傳真號碼 (037) 271537
電子郵件信箱 dianaa@webmail.mlc.edu.tw
採購資料
採購資料
標案案號 FS11201
標案名稱 福星國小辦理「苗栗縣社區教保資源中心改善環境工程」採購案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79 - 其他裝修工程
工程計畫編號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
1,535,448元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3.76.45苗栗縣政府
補助金額
1,535,448

招標資料
招標資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採購評選委員名單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公告日 112/03/24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領投開標
領投開標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小助手圖示
20元
文件代收費 小助手圖示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2/03/30 17:00
開標時間 112/03/31 08:00
開標地點 360苗栗縣苗栗市福星里二鄰中華東街六十二號(校長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50000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60苗栗縣苗栗市福星里二鄰中華東街六十二號(本校總務處)
其他
其他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苗栗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機關通知日起10日內開工,並於開工之日起90日內竣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1.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1. 具公司登記
  3.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4.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5.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依法登記開業之綜合營造業、土木包工業或營業項目內具室內裝修之相關專業廠商,並承攬過室內裝修工程之相關經驗,具備合格證件,無不良記錄者。
2.現場勘驗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須於招標文件載明者為限】
資格項目 附加說明
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承攬過室內裝修工程之相關經驗
廠商具有如期履約能力之證明 服務建議書載明: 廠商如得標則是否確可如期履約及如何能如期履約之說明等
廠商具有維修、維護或售後服務能力之證明 服務建議書載明: 於保固期間提供維護等保固證明
廠商信用之證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附加說明
本案採一次投標分段開標,價格文件務必密封於價格封中,審查會議訂於3/31上午9:30,廠商必須於審查會議時間到場備詢(詳審查須知)。 (一) 本縣福星國小3樓社區教保資源中心暨教保輔導團辦公室綜合研習室天花板多處破裂,下雨天有漏水之情形,嚴重影響幼兒親子活動之進行;天花板日前也因為地震,造成輕鋼架歪斜且密合度不佳的情況,並有掉落之情況發生,必須改善重整以確保環境安全。 (二)改善內容及項目(請詳閱工程圖說) 綜合研習室天花板翻修(包含天花板拆除更新、內部電線整理、天花板重新粉刷、結構體壁癌滲水處理、四周窗簾盒裝置)。 (三)本工程除上述工程外,必須維持原有設備之完整性,包括地面維護、相關設備保護,如有因工程造成之毀損,必須修復,為求工程順利進行,請於投標前到校進行勘驗,勘驗證明書將列入投標資格文件。 (四)施作地點2樓為師生上課教室,相關工序配置儘量不影響教學為原則,其衛生安全管理配套措施請列入服務建議書說明。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苗栗縣苗栗市福星國民小學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苗栗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60苗栗縣苗栗市縣府路100號、電話:037-559731、傳真:037-559980) 苗栗縣調查站-(地址:360苗栗縣苗栗市玉清路382號;苗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7-358888) 部會署-教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電話:02-77365529 、傳真:02-23583005 )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信用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10018568號)
納稅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2001020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