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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公告

公告日:


機關資料
機關資料
機關代碼 3.57
機關名稱 大陸委員會
單位名稱 文教處
機關地址 100 臺北市 中正區 濟南路一段2-2號15樓
聯絡人 麥玉芳
聯絡電話 (02) 23975589 #3008
傳真號碼 (02) 23975279
電子郵件信箱 yfmai@mac.gov.tw
採購資料
採購資料
標案案號 1120200065
標案名稱 112年臺灣多元文化探索研習營
標的分類 勞務類
92 - 教育服務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
1,700,000元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招標資料
招標資料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採購評選委員名單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公告日 112/03/23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領投開標
領投開標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小助手圖示
20元
文件代收費 小助手圖示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100臺北市中正區濟南路一段2-2號15樓
0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2/04/10 17:00
開標時間 112/04/11 10:00
開標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濟南路一段2-2號16樓第三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依契約規定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濟南路一段2-2號15樓文教處
其他
其他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12年11月30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 依中華民國法令核准設立登記之法人、團體、大專院校或學術機構,應附具之證明文件:
1、設立登記證明或其他合法設立之文件影本乙件(公、私立學校得以參加投標之公文替代)。
2、最近一期納稅證明文件(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影本),投標廠商未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為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證相關文件代之。投標廠商如為財團法人、社團法人或其他依法免稅之私立學校,應提供已送主管稽徵機關收訖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機關團體及其作業組織結算申報書影本(依法免稅者應提供相關證明文件)。
3、票據交換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公立學校可免提出)。
4、填畢之投標廠商聲明書(應加蓋印章)。
5、委託代理授權書(得附於投標文件遞送或由被授權人攜至開標現場)。
6、投標廠商資格審查表(僅填具第一欄基本資料,無須勾選)。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須於招標文件載明者為限】
資格項目 附加說明
廠商信用之證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附加說明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大陸委員會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信用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10018568號)
納稅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2001020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