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更正公告
公告日:
機關資料 | |
機關代碼 | 3.45.44 |
機關名稱 |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田水利署 |
單位名稱 | 嘉南管理處 |
機關地址 | 700 臺南市 中西區 友愛街25號 |
聯絡人 | 需求:杜榮鴻/招標:蔡玫諼 |
聯絡電話 | (06) 2200622 #254/362 |
傳真號碼 | (06) 2245419 |
電子郵件信箱 | tujunghung@gmail.com |
採購資料 | |
標案案號 | CN112005 |
標案名稱 | 「提升農業水資源永續韌性建設計畫工程」委託專案管理技術服務 |
標的分類 |
勞務類 8672 - 工程服務 |
財物採購性質 |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
採購金額級距 | 巨額 |
辦理方式 | 自辦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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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否
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02.符合GPA第3條規定之除外事項-為保護國家基本安全利益,而對國家安全或國防目的所不可或缺之採購,採取必要之行動或不公開資訊。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否
臺紐經濟合作協定排除理由:02.符合ANZTEC第4條規定之除外事項-為保護國家基本安全利益,而對國家安全或國防目的所不可或缺之採購,採取必要之措施或不公開資訊。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否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02.符合GPA第3條規定之除外事項-為保護國家基本安全利益,而對國家安全或國防目的所不可或缺之採購,採取必要之行動或不公開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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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 否 |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 是 |
預算金額 |
39,836,84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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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後續擴充 | 否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否 |
招標資料 | |||
招標方式 |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 ||
決標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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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1 | ||
更正序號 | 01 | ||
招標狀態 |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 ||
公告日 | 112/03/21 | ||
原公告日 | 112/03/13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訂有底價 |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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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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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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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領投開標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 是 |
截止投標 | 112/04/07 09:00 |
開標時間 | 112/04/07 10:00 |
開標地點 |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田水利署嘉南管理處三樓開標室(臺南市中西區友愛街25號)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否 |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
是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為避免廠商違反政府採購法或不履行契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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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標文字 | 正體中文或英文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郵遞: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田水利署嘉南管理處設計股收件;專人送達: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田水利署嘉南管理處輔導室(以取得輔導室出具之「標函文件執據」方視為專人送達) |
其他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履約地點 |
臺南市(非原住民地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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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約期限 | 至全部工程正式驗收合格及移交文件經甲方書面同意後為止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是 | ||||||||||
廠商資格摘要 |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政府登記有案執業中之土木或水利技師事務所,或與本案履約標的相關之工程技術顧問公司。 2.人員資格: (1)計畫主持人須為專任執業土木或水利工程技師,應有15年以上土木或水利工程計畫之綜合或專業顧問工作經驗,且需為大專以上土木、營建、水利相關科系畢業 (2)專案經理應有10年以上專案管理工作經驗,另專案經理應為專職且不得由專案計畫主持人兼任,亦不得兼任本案其他人員,且需為大專以上土木、營建、水利相關科系畢業。 (3)專案管理人員(不得由計畫主持人、專案經理兼任)應符合下列學經歷: A.符合土木、營建、水利相關科系研究所畢業或相關科別之技師,且具有相關工作經驗5年以上者。 B.符合土木、營建、水利相關科系大學、學院畢業,且具有相關工作經驗8年以上者。 C.符合土木、營建、水利相關專科畢業,且具有相關工作經驗10年以上者。 3.其他應附證件請詳閱投標須知第64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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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須於招標文件載明者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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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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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加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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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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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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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
◎ |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 |
◎ | 紅色字體表示此次更正公告與前次之差異,前次公告內容於滑鼠移至文字上方時自動顯示。 | |
◎ | 信用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10018568號) | |
◎ | 納稅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20010202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