決標資料 |
決標公告序號 |
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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決標日期 |
112/0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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決標公告日期 |
112/0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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契約編號 |
112-1161015618400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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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刊登公報 |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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底價金額 |
3,719,088元
參佰柒拾壹萬玖仟零捌拾捌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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底價金額是否公開 |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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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決標金額 |
2,510,000元
貳佰伍拾壹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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決標金額較預算金額明顯偏低之說明 |
本部於112年1月9日1111時接收「得鉅開發建設有限公司」來函說明,經陸軍第五地區支援指揮部(民國112年2月7日陸五支彈字第1120012266號呈)審查「得鉅開發建設有限公司」報價低於底價70%說明,認為該說明合理且同意保留決標(預算尚未奉核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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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決標金額是否公開 |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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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
否
,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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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列物價調整規定說明 |
工期很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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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約執行機關 |
機關代碼:3.5.47
機關名稱:國防部陸軍司令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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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屬「公共工程生態檢核注意事項」規定應辦理生態檢核 |
否
1. | 已開發場所內工程且經自評確認無涉及生態環境保育議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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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屬「文化藝術獎助及促進條例」第15條規定應設置公共藝術(公有建築物/5億元以上重大公共工程計畫)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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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加說明 |
一、最低標廠商「得鉅開發建設有限公司」報價新臺幣2510000元整,低於底價70%,然本部檢討底價訂定並無偏高情形,且本部審查最低標廠商報價,認為顯不合理,對購案執行有降低品質、不能誠信履約之虞,然該廠商未到場,故主持人宣布「依政府採購法第58條處理總標價低於底價80%案件之執行程序」項次五,請該公司於112年1月9日1700時前,對標價偏低原因提出說明後續辦,並保留次低標「聚禾工程有限公司」之報價。 二、本部於112年1月9日1111時接收「得鉅開發建設有限公司」來函說明,經陸軍第五地區支援指揮部(民國112年2月7日陸五支彈字第1120012266號呈)審查「得鉅開發建設有限公司」報價低於底價70%說明,認為該說明合理且同意保留決標(預算尚未奉核定)。 三、因本案預算未奉核定,故本部於112年2月15日(星期三)0930時,審查「得鉅開發建設有限公司」非屬採購法第103條第1項所稱「不得作為決標對象」後,主持人當場宣布保留決標。 四、本案預算以由陸軍後勤指揮部民國112年2月18日陸後彈管字第1120031731號核定,故依前述規定辦理決標。 五、本案於112年2月23日假後勤處會議室召開決標會議,審認保留決標廠商,非屬政府採購法第103條第1項規定「不得作為決標對象」後,以新臺幣2510000元整決標予「得鉅開發建設有限公司」。 六、以下空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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