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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招標 公告

公告日:


機關資料
機關資料
機關代碼 3.13.32.72
機關名稱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再生能源處
單位名稱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再生能源處
機關地址 435 臺中市 梧棲區 頂寮里大智路2段332號
聯絡人 採購二課
聯絡電話 (04) 26580151 #3420
傳真號碼 (04) 26579191
電子郵件信箱 d6934303@taipower.com.tw
採購資料
採購資料
標案案號 6931200013
標案名稱 112-117年Z72風力機組維護檢修工作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86 - 附帶於金屬產品、機械及設備維修之服務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巨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是否採用電子競價
是否為商業財物或服務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
197,778,000元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招標資料
招標資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公告日 112/03/20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領投開標
領投開標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小助手圖示
20元
文件代收費 小助手圖示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2/04/18 17:00
開標時間 112/04/19 10:00
開標地點 435臺中市梧棲區頂寮里大智路2段332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1000000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再生能源處
須繳納押標金之必要理由: 確保廠商簽約。
● 線上繳納押標金服務將連結到台灣票據交換所「金融業代收即時服務平台」,提供廠商轉帳存入機關帳戶,廠商必須備有讀卡機與銀行金融卡才能作業,且距截止投標期限不足5分鐘時,將不允許線上繳納押標金,請廠商提早作業。
● 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時,將由台灣票據交換所收取轉帳手續費,轉帳金額10萬元以下手續費每次10元,超過10萬元手續費每次20元。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確保廠商履約。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435臺中市梧棲區頂寮里大智路2段332號
其他
其他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中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機關書面通知開工日起5年,詳工作規範五、工作期限。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本公司依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訂有標準契約。
廠商資格摘要
  1.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1. 具公司登記
    2. 具商業登記
  3.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4.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國內廠商資格
1.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其營業項目須登記有「CB01010機械設備製造業」或「CC01010發電、輸電、配電機械製造業」或「D101011 發電業」或「E601010 電器承裝業」或「E604010 機械安裝業」或「IG03010 能源技術服務業」。(此等證明文件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2.營業稅繳稅證明: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影本。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暫停營業廠商不得參與投標;依法免繳納營業稅者,應繳交核定通知書影本或其他依法免稅之證明文件影本)
3.電器承裝業廠商應檢附當年度該業公會會員證影本。
(二)國外廠商資格
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影本:外國廠商應檢附該國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該證明文件應符合本投標須知第82條 (1-2-1)A.所列之行業別規定,若無我國經濟部商業司所編定公司之行業營業項目代碼,則應檢具該國相關文件,以資證明投標廠商之營業項目符合本工作投標資格。
投標時應附具之證明文件詳投標須知第64點、第66點及第82點。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特定資格證明文件:
【須於招標文件載明者為限】
1.具有相當經驗或實績。
附加說明
【工作概要】 廠商於合約期間內,以自備技術人力、設備配件、機具(含特殊手工具、風機專用特殊吊具)、材料等,進行風力機組、電氣室(含變壓器室)及附屬設備之定檢保養及故障檢修等工作。 【履約地點】 1.台中港區風力發電站13部風機:台中市清水區海濱里(台中港北側防風林區)。 2.台中電廠風力發電站1部風機:台中市龍井區麗水村龍昌路1號。 【投標廠商資格一般規定】 1.投標廠商提出之實績證明文件,如屬共同投標(或聯合承攬)方式完成者,其工程實績依該成員於共同投標協議書所標示之主辦項目及金額認定之,但由共同投標廠商於驗收後提出該成員實際履約實績者,得依其所提實際履約實績認定之。 2.投標廠商提出之所有相關資格證明文件,如為外國機構所核發者,除為該國政府機構核發者外,均應經當地公證或認證,相關資格證明文件如非為中文書寫者,應附該證明文件經公證或認證之中文譯本。 3.國內或國外實績證明應為原始定作人或其授權人(須提出原始定作人之授權,且經公證或認證之證明文件)發給之驗收證明或啟用後功能正常之使用情形證明。 4.投標廠商應具備之實績,不得由分包廠商就其分包部分所具有者代之。 5.經濟部98年4月2日經商字第09802406680號公告:「...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停止使用,不再作為證明文件...」,故投標廠商不得以營利事業登記證作為公司登記證明文件。 6.招標文件規定投標廠商須提送資格證明中所載相關金額之幣別與招標文件規定不同時,其折算匯率依招標公告前一日臺灣銀行外匯交易收盤即期賣出匯率為準,如無外匯交易收盤即期賣出匯率,則以外匯交易收盤現金賣出匯率代之。 7.營業項目,應符合經濟部商業司所訂「公司行號營業項目代碼表」所列之項目。如投標廠商所營事業項目係為代碼化實施前,以文字敘述方式登記者,請廠商自行提示登記業務內容與資格規定之營業項目之相關性,製成對照表,並置於資格封內,本公司將依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89.03.17(89)工程企字第89007116號函之規定認定。 8.外國投標廠商得自行投標或授權由國內廠商代理參加投標。若為外國廠商授權國內廠商代理投標者,請參考所附「代理授權書」內容,填具「代理授權書」。 9.上述由國內廠商代理參與之採購,有關文件之簽署,應以該外國投標廠商之名義為之;其由國內廠商代理簽署者,應註明係「代理」該外國投標廠商。 【投標廠商之特定資格及應附具之證明文件】 具有相當經驗或實績者:於本案截止投標日前5年內,曾完成900kW以上直驅式風力機組同性質或相當之工程或勞務契約,其單次契約金額不低於新台幣7,000萬元(含稅)或單次契約數量不低於5部900kW以上風力機組;或契約累計金額不低於新台幣1億8000萬元(含稅)或契約累計數量不低於14部900kW以上風力機組。(須檢附採購機關(構)出具之驗收證明或啟用後功能正常之使用情形證明;投標廠商應具備之實績,不得由分包廠商就其分包部分所具有者代之。) 【其他】 1.招標機關廉政熱線:04-2567-8802;招標機關廉政電子信箱:u460648@taipower.com.tw。 2.本案採電子領標作業,不另提供紙本申領,請至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政府電子採購網」領標,網址:http://web.pcc.gov.tw/。 3.上述預算金額及採購金額均含加值型營業稅,其未稅金額均為新臺幣188,360,000元整。 4.開標時不在場之合格投標廠商,視同放棄優減及比減之權利。 5.暫停營業廠商不得參與投標;標價超過預算者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 6.押標金受款人請填寫「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押標金有效期至少至民國 112年6月18日止。 7.餘詳投標須知及招標文件。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再生能源處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信用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10018568號)
納稅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2001020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