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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公告

公告日:


機關資料
機關資料
機關代碼 00975044
機關名稱 財團法人台北市文化基金會
單位名稱 財團法人台北市文化基金會
機關地址 105 臺北市 松山區 市民大道五段99號4樓
聯絡人 高珮娟
聯絡電話 (02) 25289580 #115
傳真號碼 (02) 25289585
電子郵件信箱 shelly@taipeiculture.org
採購資料
採購資料
標案案號 112T001
標案名稱 第二十五屆台北電影節硬體設備暨專業服務委託案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84 - 附帶於製造業之服務(製造金屬產品、機械及設備除外)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法人團體辦理適用採購法案件之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4條
辦理方式 補助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
2,402,400元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2,402,40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3.79.59臺北市政府文化局
補助金額
2,402,400

招標資料
招標資料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採購評選委員名單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公告日 112/03/17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領投開標
領投開標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小助手圖示
20元
文件代收費 小助手圖示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財團法人台北市文化基金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105臺北市松山區市民大道五段99號4樓
招標文件售價新台幣200元,請先至本會管理部財會組繳費後領取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2/03/28 17:00
開標時間 112/03/29 10:30
開標地點 105臺北市松山區市民大道五段99號4樓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5臺北市松山區市民大道五段99號4樓
其他
其他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決標日起至112年7月31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使用臺北市政府111年10月20日府授工採字第1113030011號函先行修正頒之勞務採購契約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1. 具公司登記
    2. 具商業登記
  3.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一、廠商如有本案履約標的相關問題,請聯絡承辦人史婉萱小姐,電話02-23082966分機232 二、開標日期112年03月29日10:30為資格審查,本會於資格標審查完成後通知合格廠商出席評選會議簡報,本案預定決標日期為112年6日1月 三、本案預定決標日期為開標後60日 四、履約保證金:新台幣100,000元 五、投標文件說明: (一)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領標繳費後系統發給電子憑據(*.tkn檔))或人工領標收據 (二)投標廠商聲明書 (三)納稅證明 (四)信用證明(查覆單經塗改或無查覆單位圖章者無效,為不合格標) (五)投標廠商資格條件及應附證明文件請詳投標須知第貳節 (六)填妥投標書,加蓋廠商及負責人印章或簽署 (七)切結書 (八)分包廠商是否為採購法第103條第1項之拒絕往來廠商自我檢核表 (九)服務建議書(9份) 六、招標文件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收件日止09:00-17:00之辦公時間現場領取,或郵購方式請需另附回郵郵資新台幣80元,並請估計郵遞時間 地點:本會管理部行政組(臺北市松山區市民大道五段99號4樓) 工本費:招標文件售價新臺幣200元,至本會管理部財會組繳費後領取 電子領投標: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收件日止,得經政府採購領標系統網站(網址http://web.pcc.gov.tw/)下載本機關採購招標文件電子檔。如系統無法正常執行時,請洽中華電信數據分公司網路中心 七、投標文件請以掛號郵寄或專人送達 八、對招標文件有疑義者,應於112年03月20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12年03月24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財團法人台北市文化基金會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596695)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信用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10018568號)
納稅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2001020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