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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招標 公告

公告日:


機關資料
機關資料
機關代碼 3.92.32
機關名稱 國立臺北藝術大學
單位名稱 國立臺北藝術大學
機關地址 112 臺北市 北投區 學園路1號
聯絡人 陳鴻興
聯絡電話 (02) 28961000 #1545
傳真號碼 (02) 28938857
電子郵件信箱 n8765061@general.tnua.edu.tw
採購資料
採購資料
標案案號 C112013
標案名稱 112年度研究大樓及音二館空調冷卻水塔更新工程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61 - 暖氣, 通風及空調工程
工程計畫編號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
3,500,000元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3,500,00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招標資料
招標資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公告日 112/03/14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領投開標
領投開標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76元
系統使用費 小助手圖示
20元
文件代收費 小助手圖示
4元
總計
100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國立臺北藝術大學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2/03/27 17:00
開標時間 112/03/28 16:00
開標地點 112臺北市北投區學園路1號(總務處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170000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2臺北市北投區學園路1號(收發室)
其他
其他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於決標次日起112年7月31日以前竣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1.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1. 具公司登記
  3.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4.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5.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文件:公司執照或營利事業登記證,冷凍空調業登記證書(乙等以上)及依法加入公會當年度會員證等。(營業項目須與標的物符合相關)
(二)廠商納稅證明:
納稅證明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1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1期證明者,得以前1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1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
(三)投標廠商聲明書。
(四) 廠商信用證明:
非拒絕往來戶或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之票據交換機構或金融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文件。
(五) 押標金繳納憑據。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1.研究大樓頂樓拆除項目說明:既有300RT*2拆除,廢棄150RT*2拆除,因本案需配合教學使用,300RT水塔先拆除一顆,製作並安裝接續閥件,維持1組水塔運作,持續提供冷氣,待新水塔安裝完成後,再與校方協調切換至新水塔運轉時機,後再拆除原維持運轉用的水塔。 2.音樂二館頂樓拆除項目說明:廢除舊淨水系統與相關管線拆除整理,並適當整理接合管路接,並保持美觀與實用,因本案需配合教學使用,2號水塔先拆除時製作並安裝接續閥件,維持1號水塔運作,持續提供冷氣,待新水塔安裝完成後,再與校方協調切換至新水塔運轉時機,以維持館內正常冷氣供應不中斷。新設水塔於工程內有加裝變頻器10HP一組,需受溫控器設定控制,依設定溫度控制水塔風扇轉速,達到最佳的散熱效率。 注意:如有需中央空調停機及有干擾噪音等施工期程,應先與校方協調獲核可後方可施作。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國立臺北藝術大學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教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電話:02-77365529 、傳真:02-23583005 )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信用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10018568號)
納稅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2001020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