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公告
公告日:
機關資料 | |
機關代碼 | 3.97.38 |
機關名稱 | 高雄市政府觀光局 |
單位名稱 | 觀光工程科 |
機關地址 | 830 高雄市 鳳山區 光復路二段132號1樓 |
聯絡人 | 陳烜弘 |
聯絡電話 | (07) 7995678 #1545 |
傳真號碼 | (07) 7409717 |
電子郵件信箱 | cshon@kcg.gov.tw |
採購資料 | |
標案案號 | 112017 |
標案名稱 | 「112年度蓮池潭風景區環境營造工程」委託設計監造服務 |
標的分類 |
勞務類 8672 - 工程服務 |
財物採購性質 |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
採購金額級距 |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
辦理方式 | 自辦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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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否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否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否 |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 否 |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 否 |
預算金額 |
1,847,397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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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預計金額 | 1,847,397元 |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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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續擴充 |
是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機關得洽廠商後續擴充辦理蓮池潭風景區相關整建工程委託設計監造工作,金額約225萬7,446元,擴充工作服務費擬按個案分別以「建造費用」乘上政府採購法規定之「機關委託技術服務廠商評選及計費辦法」附表2公共工程(不包括建築物工程)技術服務建造費用百分比上限參考表再乘決標時已議定折扣率,並「以換文方式辦理」,不再另行議價格,擴充期間至113年12月31日止。合計採購金額為410萬4,843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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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受機關補助 |
是
補助機關
3.15.8交通部觀光局
補助金額
1,053,016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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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標資料 | |||
招標方式 |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 ||
決標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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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1 | ||
招標狀態 |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 ||
公告日 | 112/03/13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訂有底價 |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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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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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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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領投開標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
830高雄市鳳山區光復路二段132號1樓
現場領標每份新臺幣200元;通信領標每份標單新臺幣200元外,請備齊回郵信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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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截止投標 | 112/03/23 17:00 |
開標時間 | 112/03/23 17:15 |
開標地點 | 83001 高雄市鳳山區光復路二段132號1樓(本局會議室)。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否 |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 否 |
投標文字 | 正體中文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以郵遞方式寄達或請專人送達:83001高雄市鳳山區光復路二段132號前棟1樓高雄市政府觀光局秘書室(收發)。 |
其他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履約地點 |
高雄市(非原住民地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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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約期限 | 甲方通知日起42天內完成規劃設計工作。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是 | ||||||||||
廠商資格摘要 |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1.建築師事務所。 2.技師事務所。 3.工程技術顧問公司。 4.景觀設計廠商 (二)廠商應檢附之證明文件(影本): 1.廠商設立證明文件: (1)依法令得提供技術服務之自然人(含建築師或技師): a.建築師開業證書或技師執業執照。 b.有效期公會會員證。 c.切結書1。 (2)工程技術顧問公司: a.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公司登記證明文件。廠商得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b.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登記證。 c.中華民國工程技術顧問商業同業公會或地方同業公會之有效期會員證。 d.切結書1、2。 (3)政府所立案登記合格景觀設計廠商: a.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公司登記證明文件。廠商得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b.有效期公會會員證。 c.切結書1。 2.廠商納稅之證明。 3.廠商信用之證明。 4.投標廠商聲明書:須加蓋廠商印章,並由負責人簽名或蓋章(未依此規定辦理者視同無效)。 5.服務建議書1式12份。 6.投標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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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須於招標文件載明者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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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加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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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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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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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
◎ |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 |
◎ | 信用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10018568號) | |
◎ | 納稅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20010202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