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開招標
公告
公告日:
機關資料 | |
機關代碼 | 3.1.1.3 |
機關名稱 | 內政部警政署航空警察局 |
單位名稱 | 內政部警政署航空警察局 |
機關地址 | 337 桃園市 大園區 埔心里航勤北路27號 |
聯絡人 | 劉韋杉 |
聯絡電話 | (03) 3982231 #6181 |
傳真號碼 | (03) 3834429 |
電子郵件信箱 | LWS653@apb.npa.gov.tw |
採購資料 | |
標案案號 | LWS-112-003 |
標案名稱 | 112年度員警透氣防水雨衣採購案 |
標的分類 |
財物類 282 - 成衣, 毛皮服裝除外 |
財物採購性質 | 買受,定製 |
採購金額級距 |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
辦理方式 | 自辦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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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否
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05.符合GPA第3條規定之除外事項-為保護智慧財產權而採取之必要措施。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否
臺紐經濟合作協定排除理由:05.符合ANZTEC第4條規定之除外事項-為保護智慧財產權而採取之必要措施。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否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05.符合GPA第3條規定之除外事項-為保護智慧財產權而採取之必要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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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 否 |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 否 |
預算金額 |
12,36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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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後續擴充 |
是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案後續擴充自決標翌日起至112年12月31日止,依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以換文方式,得以原契約標單內單價金額續約核實付款,請得標廠商繼續執行本契約,擴充金額為預算金額之20%,其擴充金額為新臺幣247萬2,400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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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受機關補助 | 否 |
招標資料 | |||
招標方式 | 公開招標 | ||
決標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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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1 | ||
招標狀態 | 第一次公開招標 | ||
公告日 | 112/03/13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訂有底價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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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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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 |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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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領投開標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截止投標 | 112/04/12 17:00 |
開標時間 | 112/04/13 10:00 |
開標地點 | 337桃園市大園區埔心里航勤北路27號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550000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內政部警政署航空警察局
● 線上繳納押標金服務將連結到台灣票據交換所「金融業代收即時服務平台」,提供廠商轉帳存入機關帳戶,廠商必須備有讀卡機與銀行金融卡才能作業,且距截止投標期限不足5分鐘時,將不允許線上繳納押標金,請廠商提早作業。
● 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時,將由台灣票據交換所收取轉帳手續費,轉帳金額10萬元以下手續費每次10元,超過10萬元手續費每次2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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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標文字 | 正體中文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337桃園市大園區埔心里航勤北路27號 |
其他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履約地點 |
桃園市(非原住民地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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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約期限 | 廠商應於決標翌日起150日曆天將採購標的製作完成並以書面申報驗收。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是 | ||||||||||
廠商資格摘要 |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一)須經政府核准設立,與本案招標標的有關並有履約能力者,其登記所營事業應至少包含下列1項相關行業: 1、C306010 成衣業 2、C307010 服飾品製造業 3、C399990 其他紡織及製品製造業 4、F104010 布疋批發業 5、F104020 成衣批發業 6、F104050 服飾品批發業 7、F104110 布疋、衣著、鞋、帽、傘、服飾品批發業 8、F204110 布疋、衣著、鞋、帽、傘、服飾品零售業 9、I502010 服飾設計業 10、ZZ99999 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 (二)且無政府採購法第103條各項情形之合法廠商。 二、投標相關文件: (一)有效之設立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 (二)最近一期完稅證明。 (三)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 (四)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 (五)依法免稅者,應提供相關證明文件。 三、餘詳如投標須知、規格需求表及規範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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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須於招標文件載明者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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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加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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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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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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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
◎ |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 |
◎ | 信用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10018568號) | |
◎ | 納稅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20010202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