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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公告

公告日:


機關資料
機關資料
機關代碼 3.80.14
機關名稱 桃園市政府衛生局
單位名稱 桃園市政府衛生局
機關地址 330 桃園市 桃園區 縣府路55號
聯絡人 吳欣怡;張秋滿
聯絡電話 (03) 3340935 #2524
傳真號碼 (03) 3321073
電子郵件信箱 80026038@mail.tycg.gov.tw
採購資料
採購資料
標案案號 1120407-A045
標案名稱 桃園市112年「兒童整合性健康服務」勞務採購案
標的分類 勞務類
931 - 人類衛生服務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巨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
19,500,000元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機關保留後續擴充1年之權利,後續擴充金額為1,950萬元,期間至113年12月31日。
是否受機關補助
招標資料
招標資料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採購評選委員名單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公告日 112/03/08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領投開標
領投開標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小助手圖示
20元
文件代收費 小助手圖示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55號(4樓後棟秘書室)
0元(僅提供書面文件)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2/04/06 17:00
開標時間 112/04/07 10:00
開標地點 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55號(本局402會議前)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55號(1樓收文處)
其他
其他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桃園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廠商應於決標次日起至112 年 10 月 31日或得標組數上限金額用罄以前 (兩者以先屆者為準)完成履行採購標的之供應。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ㄧ、投標廠商聲明書 。
二、其他【1、2項均需符合】:
1.有效之全民健康保險特約醫事服務機構證明文件影本 。
2.有效之醫療機構開業執照影本。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附加說明
一、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請於112年3月15日前(等標期四分之一),以書面向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採購法41條及施行細則43條)。 二、本案為複數決標,廠商投標組數不限,惟各投標廠商決標至多以2組為限。 三、評選委員會會議擇日召開,時間、地點由本局另行通知。 四、評選須知: (一)本案將由本機關依「採購評選委員會組織準則」成立採購評選委員會(下稱評選委員會),並依「採購評選委員會審議規則」及準用「最有利標評選辦法」辦理評選。 (二)評選作業: 1.投標文件經審查合於招標文件規定者,始得為評選之對象。評選會議之時間、地點,由本機關另行通知。 2.工作小組提出初審意見。 3.評選委員會以書面及廠商現場簡報進行評分。 4.評選方式:由本局相關人員及外聘專家、學者組成之評選委員會,就投標應附具之資格文件、服務建議書符合規定之投標廠商所提送之服務建議書進行評選,並請廠商簡報及列席備詢(採統問統答方式)。 (1)決定評選服務建議書及簡報之順序:依機關收訖廠商投標文件之先後順序,由本局填列編號後依序審查。 (2)每一投標廠商有權參加評選會議之人數不得超過3人(包括被授權人、代表人及設備操作人員),其他廠商應先行退場。 (3)簡報及答詢方式:各廠商簡報時間為5分鐘,第4分鐘時響鈴1次,第5分鐘時響鈴2次簡報結束。答詢採統問統答方式,由評選委員統一提問後,再由廠商統一回答,回答時間為5分鐘(若廠商未派員簡報則該項評分以零分計,由委員經由服務建議書其他項目評分)。 五、電子領標廠商請依投標須知第80點提供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桃園市政府衛生局

申訴受理單位 桃園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電話:03-3322101分機5717、傳真:03-3391726)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桃園南門郵局第7-19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7847) 地方政府-桃園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5樓、電話:03-3322101分機6634-6636、傳真:03-3324575)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招標品項
招標品項
品項編號 1
品項名稱 桃園區、復興區
預估數量 1
單位
預算金額 3,731,758元
品項編號 2
品項名稱 中壢區、觀音區
預估數量 1
單位
預算金額 4,246,380元
品項編號 3
品項名稱 平鎮區、新屋區
預估數量 1
單位
預算金額 2,255,480元
品項編號 4
品項名稱 蘆竹區、大園區
預估數量 1
單位
預算金額 2,841,232元
品項編號 5
品項名稱 八德區
預估數量 1
單位
預算金額 1,864,750元
品項編號 6
品項名稱 楊梅區
預估數量 1
單位
預算金額 1,321,550元
品項編號 7
品項名稱 大溪區
預估數量 1
單位
預算金額 814,750元
品項編號 8
品項名稱 龍潭區
預估數量 1
單位
預算金額 1,021,750元
品項編號 9
品項名稱 龜山區
預估數量 1
單位
預算金額 1,402,350元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信用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10018568號)
納稅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2001020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