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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公告

公告日:


機關資料
機關資料
機關代碼 3.87.32
機關名稱 臺中市政府消防局
單位名稱 臺中市政府消防局
機關地址 408 臺中市 南屯區 文心南九路119號
聯絡人 洪健華
聯絡電話 (04) 23811119 #453
傳真號碼 (04) 23820629
電子郵件信箱 discovery6378@gmail.com
採購資料
採購資料
標案案號 112AA067
標案名稱 消防安全管理系統功能提升及資料庫備援系統建置案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41 - 與電腦硬體安裝有關之顧問服務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
4,000,000元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招標資料
招標資料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採購評選委員名單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公告日 112/03/07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領投開標
領投開標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小助手圖示
20元
文件代收費 小助手圖示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2/03/20 17:00
開標時間 112/03/21 14:00
開標地點 408臺中市南屯區文心南九路119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為確保契約如期如質履行,以維本市公共安全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408臺中市南屯區文心南九路119號
其他
其他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中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詳附加說明欄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1. 具公司登記
    2. 具商業登記
  3.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4.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廠商資格:經政府合法登記(或許可設立),並具備得承攬本採購之合格文件,符合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規定且非屬採購法第一百零三條拒絕往來廠商者。
(2)投標廠商之全部或部分資格,除招標文件另有規定外,不得以分包廠商就其分包部分之資格代替。
(3)本案不適用我國締結之條約或協定,外國廠商不可參與投標;但我國廠商所供應標的(含工程、財物及勞務)之原產地得為世界各國,但不得提供及使用大陸廠牌資通訊產品。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須於招標文件載明者為限】
資格項目 附加說明
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曾完成與招標標的類似之製造、供應或承做之文件。(如契約書、結算驗收證明書..等,可影本)。
其他法令規定或經主管機關認定者 依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109年4月29日以工程企字第1090100288號令,廠商違法或違約行為,經本機關依政府採購法第101條第1項規定通知後,於程序進行中,尚未依第102條第3項規定刊登政府採購公報之廠商,該廠商不具備履約能力之基本資格,不得參與本機關之採購。
附加說明
一、配合行政院核定98年4月13日起廢止營利事業統一發證制度,屬公司或行號等營利事業之登記證明文件,得以經濟部-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商工登記資料公示查訊系統列印登記資料,未檢附者本局得自該系統查詢登記資料。 二、得標廠商須自行上網或至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或其所屬分局,依契據性質開立印花稅大額憑證繳款書,並繳納之。 三、截止投標日或截止收件日為辦公日,而該日因故停止辦公致未達原定截止投標或收件時間者,以其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投標或收件時間代之。開標時間亦以其次一辦公日之同一開標時間代之。 四、廠商就本採購案,係屬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2條及第3條所稱公職人員或其關係人者,請填「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4條第2項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揭露表」,如未揭露者依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8條第3項處罰。 五、投標文件使用文字:中文(正體字),但特殊技術或材料之圖文資料得使用英文。 六、依據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110年5月18日工程企字第1100100299號函辦理。 (1).本案如受新冠肺炎疫情之影響,致無法依招標文件所定時間開標決標者,將依採購法第48條第1項第6款或第7款規定,視個案情形及實際需要,採暫緩開標決標、不予開標決標(廢標)、或暫緩一段時間再決定後續處理等方式辦理。 (2).機關依前述規定不予開標決標之決定,應分別通知所有投標廠商並說明後續處理方式;有關通知方式,應依採購法施行細則第18條規定辦理。 (3).如採暫緩或暫停開標、決標程序,而投標文件有效期已屆,而有需展延有效期者,本局將洽請廠商同意展延;廠商不同意展延者,不得為決標對象。 七、履約期限:1.第一期(資料庫與硬體購置及安裝):自決標日之次日起120個日曆天,資料庫與硬體購置及安裝。2.第二期(消防安全管理系統擴增功能):自決標日之次日起150個日曆天,消防安全管理系統擴增功能。 八、本案評選委員會召開時間及地點,於開標後另行通知。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中市政府消防局

申訴受理單位 臺中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3段99號文心樓10樓、電話:04-22289111分機23600、傳真:04-22542611)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地方政府-臺中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三段99號(文心樓9樓)、電話:04-22177360、傳真:04-22202876)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信用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10018568號)
納稅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2001020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