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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招標 更正公告

公告日:


機關資料
機關資料
機關代碼 3.15.86.1
機關名稱 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基隆港務分公司
單位名稱 工程處
機關地址 202 基隆市 中正區 中正路1號
聯絡人 阮東霖
聯絡電話 (02) 24206368
傳真號碼 (02) 24220657
電子郵件信箱 t03704@twport.com.tw
採購資料
採購資料
標案案號 A1E220611
標案名稱 財政部關務署基隆關西16私貨倉庫新建工程及周遭港區配合工程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23 - 倉儲及工業建築工程
工程計畫編號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是,本案水管、電氣與建築工程合併招標
水管、電氣工程之預估金額新臺幣 33,816,283元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巨額
辦理方式 代辦 ,洽辦機關: A.7.8.1 財政部關務署基隆關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是否採用電子競價
是否為商業財物或服務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
311,100,000元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招標資料
招標資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決標方式
最有利標
採購評選委員名單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2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公告日 112/03/06
原公告日 112/02/24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領投開標
領投開標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50元
系統使用費 小助手圖示
20元
文件代收費 小助手圖示
8元
總計
178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基隆港務分公司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12/03/25 17:00
開標時間 112/03/27 09:30
開標地點 202基隆市中正區中正路1號5樓第一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15,555,000元整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02基隆市中正區中正路1號3樓總收文室
其他
其他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基隆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決標日起10日內開工,並於開工之日起580日內竣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1.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1. 具公司登記
    2. 具商業登記
  3.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4.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 甲等綜合營造業單獨投標。
2. 甲等綜合營造業配合甲級電器承裝業共同投標。
3. 甲等綜合營造業配合甲級自來水管承裝商共同投標。
4. 甲等綜合營造業配合甲級電器承裝業、甲級自來水管承裝商共同投標。
5. 最多3家廠商。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須於招標文件載明者為限】
資格項目 附加說明
廠商信用之證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不訂定特定資格之理由: 屬一般土木工程範疇未訂定特定資格。
附加說明
1.請投標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本法第51條、第53條、第54條或第57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未派員到場依通知期限辦理者,視同放棄。 2.本分公司受理檢舉單位:本分公司政風處電話:02-24206189,地址:基隆市中正路1號3樓。 3.配合節能減碳政策,本案不提供郵購及人工購買標單。 4.採購承辦人:本分公司維護管理處李國賢先生,電話:02-24206228。 第一次更正公告說明:本次計修正施工說明書、圖說、評選須知、空白標單及資格規格價格審查登記表等招標文件。 第二次更正公告說明:施工說明書及最有利標評選須知部分文字修正。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基隆港務分公司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基隆市調查站-(地址:201基隆市信義區崇法街220號;基隆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4668888)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省府路6號、電話:049-2370030、傳真:049-2391517)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紅色字體表示此次更正公告與前次之差異,前次公告內容於滑鼠移至文字上方時自動顯示。
信用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10018568號)
納稅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2001020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