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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招標 公告

公告日:


機關資料
機關資料
機關代碼 3.76.42.62
機關名稱 宜蘭縣南澳鄉公所
單位名稱 宜蘭縣南澳鄉公所
機關地址 272 宜蘭縣 南澳鄉 蘇花路二段381號
聯絡人 陳大慶
聯絡電話 (03) 9981887 #26
傳真號碼 (03) 9982220
電子郵件信箱 Elng9295@mail.e-land.gov.tw
採購資料
採購資料
標案案號 B112-04
標案名稱 112年度全鄉路燈新設及修復工程(開口契約)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64 - 電力工程
工程計畫編號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
2,045,000元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採購案預計辦理後續擴充:(一)期間:113年03月31日以前。(二)金額上限:預算金額上限(標餘款)。 (三)內容:本案契約範圍。(四)辦理方式:本採購案預留標餘款向得標廠商增購之 權利,如機關經評估擬辦理增購,以原契約條件及價 金續約核算付款,得以換文方式辦理,免召開議價會 議(94年3月29日工程企字第09400096190號函),廠 商函復機關同意即生效,於本案後續擴充額度內繼續 執行至1
是否受機關補助
招標資料
招標資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公告日 112/03/06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領投開標
領投開標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小助手圖示
20元
文件代收費 小助手圖示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宜蘭縣南澳鄉公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2/03/10 17:00
開標時間 112/03/13 10:30
開標地點 本所第二辦公室工程隊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新臺幣10萬元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本所總收發室(272宜蘭縣南澳鄉蘇花路二段381號)
其他
其他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宜蘭縣南澳鄉(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最後分案通知施作期限為112年12月31日或本契約總價用罄為止,兩者以先屆者為準。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1.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1. 具公司登記
    2. 具商業登記
    3. 為原住民廠商
  3.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4.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5.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 有能力承作本案之相關行業且符合政府採購法及相關規定,可作為決標之對象者,並符合下列規定之一者:政府立案或依法登記有案之土木包工業或丙等以上綜合營造業、電器承裝業具乙級(含)以上。 (二)非屬政府採購法第103條所稱不得參加投標或作為決標對象之廠商。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1.電子領標:http://web.pcc.gov.tw/電子領標者須附上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於資格標封內以供審查。(該明細廠商可利用電子領投標系統中「檢驗電子憑據」之功能列印)。 2.電子領標,請逕自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網站上下載本招標文件(電子招標文件不得任意複製、抄襲、轉載、竄改)。 [其他]: 1.未盡事宜請詳閱招標文件;並依政府採購法及其相關規定辦理。 2.廠商親遞投標文件者,請送至本所總收發室完成送件並蓋時間戳章。 3.開標期如逢天災等停止上班日時,順延至恢復上班日舉行。 4.本次為第2次公開招標。 5.開標當日如投標價均超過底價時得當場進行減比價,未到場者依採購法第60條規定視同放棄減比價權利。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宜蘭縣南澳鄉公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宜蘭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60宜蘭縣宜蘭市縣政北路1號、電話:03-9251000分機1020、傳真:03-9255039) 宜蘭縣調查站-(地址:260宜蘭縣宜蘭市津梅路52號;宜蘭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928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信用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10018568號)
納稅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2001020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