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決標公告

公告日: 112/03/06

機關資料
機關代碼
3.97.25
機關名稱
高雄市政府水利局
單位名稱
高雄市政府水利局
機關地址
830 高雄市 鳳山區 光復路二段132號
聯絡人
市區排水二科-陸珺華
聯絡電話
(07) 7995678 # 2130
傳真號碼
(07) 7400945
已公告資料
標案案號
C1111229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標案名稱
112年度公共排水清疏工程岡山等8區
決標資料類別
決標公告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共同投標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33 水道、海港、水壩及其他水利工程
是否屬統包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開標時間
112/01/17 10:00
原公告日期
112/01/11   原公告日期係指最近1次招標公告或更正日期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算金額
5,319,000元
參拾壹萬玖仟元
是否受機關補助
履約地點
高雄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地點(含地區)
高雄市-岡山區,高雄市-路竹區,高雄市-橋頭區,高雄市-梓官區,高雄市-彌陀區,高雄市-永安區,高雄市-湖內區,高雄市-茄萣區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投標廠商
投標廠商家數
4
投標廠商1
 廠商代碼
54306416
 廠商名稱
百匯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是否得標
 組織型態
公司登記
 廠商業別
營造業
營造業登記證號碼:綜乙I字第H00585-001號
 廠商地址
338 桃園市 蘆竹區 南崁里經國路906號13樓
 廠商電話
(03) 3250305
 決標金額
2,899,000元
捌拾玖萬玖仟元
 得標廠商國別
中華民國(Republic of China (Taiwan))
 是否為中小企業
 履約起迄日期
112/03/10 - 112/10/31 (預估)
 雇用員工總人數是否超過100人
投標廠商2
 廠商代碼
70722043
 廠商名稱
均悅營造有限公司
 是否得標
 組織型態
公司登記
投標廠商3
 廠商代碼
27218699
 廠商名稱
御翔土木包工有限公司
 是否得標
 組織型態
公司登記
投標廠商4
 廠商代碼
85062934
 廠商名稱
昌月營造有限公司
 是否得標
 組織型態
公司登記
決標品項
決標品項數
1
第1品項
 品項名稱
112年度公共排水清疏工程岡山等8區
 是否以單價及預估需求數量之乘積決定最低標
 得標廠商1
 得標廠商
百匯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預估需求數量
1
  得標廠商原始投標金額
2,899,000元
捌拾玖萬玖仟元
  決標金額
2,899,000元
捌拾玖萬玖仟元
  底價金額
5,083,000元
零捌萬參仟元
  原產地國別
原產地國別 中華民國(Republic of China (Taiwan))
原產地國別
得標金額
2,899,000元
捌拾玖萬玖仟元

 未得標廠商1
  未得標廠商
均悅營造有限公司
  是否合格
  標價金額
3,318,000元
參拾壹萬捌仟元
  未得標原因
資格、規格合於招標文件但非最低(高)標
  標價偏低理由
 未得標廠商2
  未得標廠商
御翔土木包工有限公司
  是否合格
  標價金額
2,989,000元
玖拾捌萬玖仟元
  未得標原因
資格、規格合於招標文件但非最低(高)標
  標價偏低理由
 未得標廠商3
  未得標廠商
昌月營造有限公司
  是否合格
  標價金額
5,000,000元
萬元
  未得標原因
資格、規格合於招標文件但非最低(高)標
  標價偏低理由
決標資料
決標公告序號
001
決標日期
112/03/03
決標公告日期
112/03/06
契約編號
C1111229
是否刊登公報
底價金額
5,083,000元
零捌萬參仟元
底價金額是否公開
總決標金額
2,899,000元
捌拾玖萬玖仟元
決標金額較預算金額明顯偏低之說明
得標廠商具有充足機具與專門人力,故可降低成本,且對於與本案類似相關經驗豐富,可確保施作品質,保證可如期完工,達到標案預期效益。
總決標金額是否公開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未列物價調整規定說明
其他:未訂定
履約執行機關
機關代碼:3.97.25
機關名稱:高雄市政府水利局
是否屬「公共工程生態檢核注意事項」規定應辦理生態檢核

1.非中央政府補助比率逾工程建造經費百分之五十之工程
附加說明
契約起訖日期為一概括值,以實際契約為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