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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公告

公告日:


機關資料
機關資料
機關代碼 45002806
機關名稱 健行學校財團法人健行科技大學
單位名稱 健行學校財團法人健行科技大學
機關地址 320 桃園市 中壢區 健行路229號
聯絡人 邱徽嫻
聯絡電話 (03) 4581196 #3628
傳真號碼 (03) 2503877
電子郵件信箱 hschiu@uch.edu.tw
採購資料
採購資料
標案案號 112-A0209-51
標案名稱 圖書館購iThenticate論文原創性比對系統
標的分類 財物類
32 - 紙漿,紙及紙產品;印刷品及相關的商品
財物採購性質 買受,定製
採購金額級距 未達公告金額
法人團體辦理適用採購法案件之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4條
辦理方式 補助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2款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
580,388元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580,388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3.9教育部
補助金額
580,388

招標資料
招標資料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公告日 112/03/03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領投開標
領投開標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原因
規劃中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320桃園市中壢區健行路229號(行政大樓A201事務組)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文件費NT$100元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2/03/09 17:00
開標時間 112/03/10 14:00
開標地點 320桃園市中壢區健行路229號(A211)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20桃園市中壢區健行路229號(行政大樓A201事務組)
其他
其他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桃園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民國112年3月31日前完成交貨、安裝、測試等工作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1. 具公司登記
    2. 具商業登記
    3. 為原住民廠商
  3.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4.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因防疫期間本校進行人員入校管制,請配合本校防疫政策規定。 2、親購者請先至行政大樓1樓投幣機繳100元文件費,憑據於上班時間內(0830至1130時止,1330至1630時止),至事務組領取招標文件。 3、郵購者,請附寄『健行學校財團法人健行科技大學』抬頭之郵政匯票新台幣 100 元,並請自備A3大型信封【禁用郵局便利箱(袋)】書寫收件人姓名、地址且貼妥 92 元(含以上)掛號郵資之回郵信封(郵資不足概不受理,若郵資有剩餘會連同標單文件一同寄回),郵寄「桃園市中壢區健行路229號 健行學校財團法人健行科技大學總務處事務組收」,封面請註明領取案號及採購名稱,廠商自負郵寄延誤之責。 4、防疫期間,請【購買/投遞標單、參與現場開標】之廠商,進入校園時全程配戴口罩。 [其他]:未盡事宜悉依政府採購法相關規定辦理。 有關本案規範(規格)需求問題,請洽圖書館:彭旭宏老師(03)4581196轉3755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健行學校財團法人健行科技大學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信用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10018568號)
納稅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2001020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