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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招標 公告

公告日:


機關資料
機關資料
機關代碼 3.13.52.4
機關名稱 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區管理處
單位名稱 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區管理處發包中心
機關地址 404 臺中市 北區 雙十路二段二號
聯絡人 鄭玲如
聯絡電話 (04) 22218341 #317
傳真號碼 (04) 22232959
電子郵件信箱 LuLu1@mail.water.gov.tw
採購資料
採購資料
標案案號 W4-112-0433-28-1
標案名稱 112年度水里營運所信義、羅娜、人倫及民和淨水場勞務委外承攬
標的分類 勞務類
94 - 污水及垃圾處理、公共衛生及其他環保服務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
2,651,355元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當原契約已屆滿,得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後續擴充條款辦理。擴充部分為本公司得依原契約條件及單價交付承攬商繼續服務,如雙方無異議時,可在期滿2個月前以換文方式續約1年,但續約以2次為限,如任何一方無意續約應於約期屆滿前2個月前以書面通知對方。若擴充部分經費經刪減或未通過,或有其他特殊情事時,本公司得保留執行與否之最後權限。
是否受機關補助
招標資料
招標資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公告日 112/03/03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領投開標
領投開標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50元
系統使用費 小助手圖示
20元
文件代收費 小助手圖示
8元
總計
178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區管理處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2/03/09 09:30
開標時間 112/03/09 10:00
開標地點 404臺中市北區雙十路二段二號發包中心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履約業務需要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404臺中市北區雙十路二段二號發包中心或台中郵局第一五~二六號信箱
其他
其他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南投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十個月)306日曆天詳預定進度表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1. 具公司登記
    2. 具商業登記
  3.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4.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5.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甲等自來水管承裝商(營業項目代碼E501011)或甲等電器承裝業(營業項目代碼E601010)或廢(污)水處理業(營業項目代碼J101060)或工程技術顧問業(環境工程) (營業項目代碼I101061)或其他機械製造業(營業項目代碼CB01990)或一般儀器製造業(營業項目代碼CE01010)或自來水經營業(營業項目代碼D301010)等。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須於招標文件載明者為限】
資格項目 附加說明
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如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之專業、專技或特許證書、執照、考試及格證書、合格證書、檢定證明或其他類似之文件
附加說明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一、本採購案採電子領標,不允許現場領標及郵購。二、第四區管理處政風檢舉電話:(04)22264756、傳真:(04)22271328。三、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專線(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電子郵件:ps.unit@moea.gov.tw 、地址:台北市福州街15號。 [其它]: 1、本案件投標廠商可至政府電子採購網下載招標文件。 2、押標金受款人: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區管理處。 3、開標日若遇颱風來襲或其他天然災害,並經當地政府宣佈停止上班時,則開標日期順延至恢復上班日舉行,不另通知。 4.為瞭解機關服務效能,提升業務品質,健全採購秩序,希望參標廠商開標後,得標廠商履約中,能撥冗配合本機關政風單位之「廉政意見訪查」,提供施政興革之寶貴建議。 5、電子領標招標文件,廠商不得任意重製、轉載或篡改。 6.法務部廉政署電子郵件檢舉信箱:gechief-p@mail.moj.gov.tw 7.檢舉受理單位:法務部調查局(信箱:新店郵政60000信箱、電話:(02)29177777) 8.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招標機關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尾數不足1日者,以1日計。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區管理處(地址:台中市北區雙十路2段2號、電話:04-22218341、傳真:04-22232959)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中部地區機動工作站-(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福順路500號;臺中市郵政76號信箱、電話:04-24615588)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信用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10018568號)
納稅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2001020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