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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更正公告

公告日:


機關資料
機關資料
機關代碼 3.13.32.72
機關名稱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再生能源處
單位名稱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再生能源處
機關地址 435 臺中市 梧棲區 頂寮里大智路2段332號
聯絡人 採購二課
聯絡電話 (04) 26580151 #3420
傳真號碼 (04) 26579191
電子郵件信箱 d6934303@taipower.com.tw
採購資料
採購資料
標案案號 6931200003
標案名稱 再生能源處工作證數位化系統建置
標的分類 財物類
452 - 計算機及其零件與配件
財物採購性質 買受,定製
採購金額級距 未達公告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49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
998,550元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招標資料
招標資料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決標方式
參考最有利標精神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公告日 112/03/02
原公告日 112/02/14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領投開標
領投開標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小助手圖示
20元
文件代收費 小助手圖示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12/03/02 17:00
開標時間 112/03/03 10:00
開標地點 再生能源處台中辦公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25000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再生能源處
● 線上繳納押標金服務將連結到台灣票據交換所「金融業代收即時服務平台」,提供廠商轉帳存入機關帳戶,廠商必須備有讀卡機與銀行金融卡才能作業,且距截止投標期限不足5分鐘時,將不允許線上繳納押標金,請廠商提早作業。
● 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時,將由台灣票據交換所收取轉帳手續費,轉帳金額10萬元以下手續費每次10元,超過10萬元手續費每次20元。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435臺中市梧棲區頂寮里大智路2段332號
其他
其他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中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詳採購規範二、履約期限。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本公司依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訂有標準契約。
廠商資格摘要
  1.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1. 具公司登記
    2. 具商業登記
  3.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工作概要】 本機關發包工程(作)之各案場承攬商工作人員於進廠施工前須申請紙本工作證,為提升工作證申請進度,故建置數位工作證軟體系統,使各案場承攬商及本機關相關部門得以線上進行申請、審查及核發,使符合資格之工作人員盡速取得工作證並進場施作。另為落實進場人員之管制,經由系統整合於各案場承攬商工作人員行動裝置,便於本機關查核人員進行查核,立即辨識人員身份及工作期限(超過時限後即失效),有效落實進場人員管制。 【其他】 1.招標機關廉政熱線:04-2567-8802;招標機關廉政電子信箱:u460648@taipower.com.tw。 2.本案採電子領標作業,不另提供紙本申領,請至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政府電子採購網」領標,網址:http://web.pcc.gov.tw/。 3.上述預算金額及採購金額均含加值型營業稅,其未稅金額均為新臺幣951,000元整。 4.本案就資格審查合格廠商所提之企劃書,以取最有利標之精神,由評審小組委員辦理綜合評審後(合格廠商需現場簡報詢答),依序通知符合需要廠商辦理議價(詳廠商評審須知)。 5.本案未於招標文件中公告評審小組委員名單,該名單於開始評選前予以保密,廠商不得探詢委員名單。 6.暫停營業廠商不得參與投標;標價超過預算者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 7.押標金受款人請填寫「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押標金有效期至少至民國 112年6月1日止。 8.餘詳投標須知及招標文件。 【更正公告說明】 1.本次更正主要係更正「招標及投標基本資料表」之「收受投標文件之截止期限」,並延長等標期1天。 2.「招標及投標基本資料表」、「投標須知」、「准用副印參加重行當場比(減)價申請書」及「綜合封」之更正內容,詳補遺文件-01。 3.截止投標期限更正為112年3月2日17時00分;開標時間更正為112年3月3日10時00分。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再生能源處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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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10018568號)
納稅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2001020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