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電子採購網

:::
公開招標 公告

公告日:


機關資料
機關資料
機關代碼 3.97.3.5
機關名稱 高雄市稅捐稽徵處
單位名稱 高雄市稅捐稽徵處
機關地址 830 高雄市 鳳山區 國泰路二段136號
聯絡人 陳明秀
聯絡電話 (07) 7410141 #655
傳真號碼 (07) 7464828
電子郵件信箱 erins@kcg.gov.tw
採購資料
採購資料
標案案號 112B030101
標案名稱 112年度影印機租賃(不限新品)
標的分類 財物類
451 - 辦公室及會計機器,其零件及附件
財物採購性質 租賃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
2,165,587元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如廠商機台品質優良、維護情形良好且無重大違約情事者,機關就廠商於本契約內所提供之服務保留後續擴充之權利,期限為1年,上限金額為新台幣2,400,000元;若廠商有違約情事達3次者,則不予續約。
是否受機關補助
招標資料
招標資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公告日 112/03/02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領投開標
領投開標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小助手圖示
20元
文件代收費 小助手圖示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830高雄市鳳山區國泰路二段136號5樓秘書室事務股
文件免費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2/03/13 17:30
開標時間 112/03/14 10:00
開標地點 830高雄市鳳山區國泰路二段136號4樓第二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100000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以郵遞、專人送達方式送達至下列收件地點:鳳山新富郵局第62號信箱或高雄市鳳山區國泰路二段136號3樓政風室。
其他
其他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高雄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決標後機關指定之日起7天安裝測試,自驗收合格之日起一年供應採購標的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基本資格:投標廠商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之營業項目須有事務器械或租賃等相關業務。
(二)應檢附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廠商納稅證明。
3.廠商須具有事務器械同業或租賃同業等相關公會之會員證明文件。
4.投標廠商聲明書。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須於招標文件載明者為限】
資格項目 附加說明
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應檢附規格證明文件: 型錄或規格證明書:請裝訂於規格確認審查表後。型錄或規格說明書為原文(外文)者,請檢附中文(繁體)譯本。
附加說明
本案增加檢舉受理單位: 高雄市政府政風處 地址: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 電話:0800025025 電子郵件:eth@kcg.gov.tw 檢舉信箱:高雄市郵政2299號信箱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高雄市稅捐稽徵處

申訴受理單位 高雄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2238、傳真:07-3315313)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地方政府-高雄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3239、傳真:07-3315313)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信用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10018568號)
納稅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2001020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