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加說明 |
1.本案分項一開標結果,「僑泰氣體有限公司」報價新臺幣998,750元整最低,且低於底價百分之八十,檢討底價無偏高情形,爰依「依政府採購法第五十八條處理總標價低於底價百分之八十案件之執行程序」第四項規定,機關認為顯不合理,有降低品質、不能誠信履約之虞,限期廠商提出說明予本署。廠商嗣後依期限內提出說明,經請購單位審查,認為廠商說明合理,建議決標予該廠商。並於112年2月07日經簽奉核准,同意以新臺幣998,750元整,低於核定底價新臺幣1,421,100元整(比率約為70.28%),決標予「僑泰氣體有限公司」。
分項二開標結果「亞東工業氣體股份有限公司」報價新臺幣750,225元整最低,且低於底價百分之七十,檢討底價無偏高情形,爰依「依政府採購法第五十八條處理總標價低於底價百分之八十案件之執行程序」第五項規定,機關認為顯不合理,有降低品質、不能誠信履約之虞,限期廠商提出說明予本署。廠商嗣後依期限內提出說明,經請購單位審查,認為廠商說明合理,建議決標予該廠商。並於112年2月07日經簽奉核准,同意以新臺幣750,225元整,低於核定底價新臺幣1,431,100元整(比率約為52.423%),決標予「亞東工業氣體股份有限公司」。
分項三開標結果,亞東工業氣體股份有限公司報價新臺幣1,399,125元整最低,且低於底價百分之八十,檢討底價無偏高情形,爰依「依政府採購法第五十八條處理總標價低於底價百分之八十案件之執行程序」第四項規定,機關認為顯不合理,有降低品質、不能誠信履約之虞,限期廠商提出說明予本署。廠商嗣後依期限內提出說明,經請購單位審查,認為廠商說明合理,建議決標予該廠商。並於112年2月07日經簽奉核准,同意以新臺幣1,399,125元整,低於核定底價新臺幣1,821,100元整(比率約為76.829%),決標予「亞東工業氣體股份有限公司」。 2.本案係屬開口合約,履約期限:自112年2月7日起至112年12月29日止以前完成履行採購標的之供應,或各分項預算上限金額用罄為止,兩者以先屆者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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