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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招標 公告

公告日:


機關資料
機關資料
機關代碼 3.13.20.15
機關名稱 經濟部水利署第五河川局
單位名稱 經濟部水利署第五河川局
機關地址 600 嘉義市 東區 親水路123號
聯絡人 高振豪
聯絡電話 (05) 2550310 #310
傳真號碼 (05) 2307046
電子郵件信箱 kaoch0221@wra05.gov.tw
採購資料
採購資料
標案案號 112-W-05-03-0-000-00-3
標案名稱 112年度「轄區違反水利法事件及轄管河川管理工作檢測作業」計畫
標的分類 勞務類
522 - 土木工程施工服務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
1,500,000元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1,500,00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招標資料
招標資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公告日 112/03/01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領投開標
領投開標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小助手圖示
20元
文件代收費 小助手圖示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經濟部水利署第五河川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2/03/14 09:00
開標時間 112/03/14 10:00
開標地點 600嘉義市東區親水路123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基於本案性質考量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600嘉義市東區親水路123號
其他
其他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其他
履約期限 112年12月15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1. 具公司登記
    2. 具商業登記
  3.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4.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5.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投標廠商資格:
(一)測量技師事務所或公司(測繪業EZ08011、工程技術顧問業I101061)等,並符合國土測繪法之測繪業相關規定者之一。
二、應繳驗證明文件:
(一)公司
1.與提供招標標的有關者:
(1)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測繪業登記證」或「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登記證」(營業範圍應含測量科)。
(2)加入公會證明:廠商以「測繪業」投標者,為加入登記所在地之技師公會或同業公會證明文件;廠商以「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登記證」投標者,為加入工程技術顧問全國商業同業公會或或地方同業公會證明文件。
(3)廠商最近一期之納稅證明: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新設立且未屆滿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明相關文件代之。另如依法免繳納營利事業所得稅稅金者,應繳交核定通知書影本或其他依法免稅之證明文件影本。
2.與履約能力有關者:
(1)廠商信用證明: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須於招標文件載明者為限】
資格項目 附加說明
廠商信用之證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附加說明
1.電子領標投標廠商未附『電子憑據書面明細(明細編號不得重複)』(經通知廠商提出說明,其說明內容經機關認為不合理者)以不合格效標論。 3.經費來源屬「水資源作業基金」 (一)請閱本署工程採購投標押標金繳退要點。 (二)票據以本局為受款人,戶名:水利署水資源作業基金-五河局406專戶(請用繁體字填寫另票據務必註記日期)。 (三)以現金繳納,請匯入本局押標金專戶台灣銀行嘉義分行014036070701帳號,並將收據影本裝入証件封內或當場繳交(以此方式繳納者無法於開標當日退還,需於開標後五天內退還);本局不受理現金當場繳納。 經費來源屬「中央管流域整體改善與調適計畫、防災減災等公務預算案」(一)請閱本署工程採購投標押標金繳退要點。 (二)票據以本局為受款人,戶名:經濟部水利署第五河川局(請務必用繁體字填寫另票據務必註記日期)。 (三)以現金繳納,請匯入本局保管款匯款帳戶「中央銀行國庫局(代號:0000022)」,帳號24265502120110,戶名:經濟部水利署第五河川局」,並將收據影本裝入証件封內或當場繳交(以此方式繳納者無法於開標當日退還,需於開標後五天內退還);本局不受理現金當場繳納。 4.投標文件應密封,並於收受截止期限前,以郵遞或專人送達本局。 5.參加投標廠商應繳證件請參閱採購投標須知、招標公告,證件應繳與原件內容相符之影印本,違者所投標單無效。 6.廠商如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或認為違反法令者,請於等標期之四分之一日 (其不足一日者以一日計)前以書面向本局提出,逾限者不予受理。 7.履約保證金繳納數額:新台幣150,000元整。 8.履約地點:雲林縣、嘉義縣、嘉義市及臺南市。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經濟部水利署第五河川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嘉義市調查站-(地址:60001嘉義市東區維新路321號;嘉義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5-2778888) 法務部調查局政風室-(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第7-121號信箱、電話:02-29125852)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信用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10018568號)
納稅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2001020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