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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更正公告

公告日:


機關資料
機關資料
機關代碼 3.45.44
機關名稱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田水利署
單位名稱 宜蘭管理處
機關地址 231 新北市 新店區 北新路一段45巷5號6樓
聯絡人 林明郁
聯絡電話 (03) 9255000 #276
傳真號碼 (03) 9252132
電子郵件信箱 ilia0341@iaila.nat.gov.tw
採購資料
採購資料
標案案號 IL1120102
標案名稱 112~113年度生態檢核作業(開口合約)案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672 - 工程服務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
2,460,000元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採購金額為369萬元(含後續擴充123萬元),按原契約工作內容及計價方式,以甲方通知執行項目計價,後續擴充金額123萬元,履約期間一年(至114年12月31日),另倘履約期限已屆,依實際執行數量辦理結案。
是否受機關補助
招標資料
招標資料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採購評選委員名單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2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公告日 112/02/20
原公告日 112/02/10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領投開標
領投開標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50元
系統使用費 小助手圖示
20元
文件代收費 小助手圖示
3元
總計
73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田水利署/宜蘭管理處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12/03/02 10:00
開標時間 112/03/02 11:00
開標地點 260宜蘭縣宜蘭市縣政九街65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60宜蘭縣宜蘭市縣政九街65號
其他
其他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宜蘭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13年12月31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1. 具公司登記
    2. 具商業登記
  3.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4.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5.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政府登記有案執業中之技師事務所、或其他具承攬本案履
約標的相關之工程技術顧問公司、公私立大專校院或已立案之
法人、機構或團體,請檢具相關承作能力之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須於招標文件載明者為限】
資格項目 附加說明
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曾完成與招標標的類似之文件。
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生態相關科系畢業或有二年以上生態相關實績工作 者。
附加說明
[決標方式]:採總價決標。決標原則依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準用最有利標(評選項目、標準及審查方式如附件)。 依採購法第52條第2項規定,機關辦理公告金額以上之技術服務採購,以不訂底價之最有利標為原則,惟本案生態檢核作業費用因尚無公告之計費方式,且經市場訪價,計費方式顯有差異,為符合市場行情,擬將廠商報價納入評選項目,並經公開客觀評選依優勝序位進行議價,議價前依採購法第46條第2項第3款及施行細則第54條第3項參考優勝廠商報價訂定底價。 [其他]: 1. 投標文件應以書面密封,於投標文件收受截止期限前,以郵遞或專人送達本處收發室。 2. 參加投標廠商應繳證件請參閱本處投標須知,證件應繳與原件內容相符之影印本,違者所投標單無效。 3. 廠商如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或認為違反法令者,請求釋疑之期限為「自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尾數不足1日者,以1日計」以書面向本處提出,逾限者不予受理。 4.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採購稽核小組電話專線:(02)23123371、傳真;(02)23110304、電子信箱:lyc@mail.coa.gov.tw、聯絡地址:臺北市南海路三十七號。(各廠商對於招標機關之異議,請同時提出具體事證、招標機關名稱、廠商名稱、地址、電話等,以利辦理。) 5. 法務部調查局檢舉電話:(02)29177777、檢舉信箱: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地址: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 6. 法務部調查局宜蘭縣調查站─電話:(03)9288888、信箱:宜蘭市郵政60000號信箱。 7. 法務部廉政署受理檢舉電話:0800-286-586;檢舉信箱: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檢舉專線:02-2381-1234;電子郵件檢舉信箱:gechief-p@mail.moj.gov.tw;24小時檢舉中心地址:10048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 [112年02月16日第一次及02月20日第二次更正招標公告]: 招標文件內容更正如下: 1. 01投標廠商資格審查表: (1)工程技術顧問公司、技師事務所、公私立大專院校使用之廠商基本及資格文件審查表,資格證明文件【影本】部分增加兩處欄位,名稱分別為「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及「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2)增加已立案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使用之廠商基本及資格文件審查表。 (3)調整廠商基本資格文件審查表內容。 2. 05委託專業服務需求書:計畫預估經費之表列各工作項目數量(p.5表格部分第四欄) 3. 07投標須知範本: (1) 開標時間改為112年03月02日上午11時00分(p.8)。 (2) 廠商資格修正:政府登記有案執業中之技師事務所、或其他具承攬本案履約標的相關之工程技術顧問公司、公私立大專校院或已立案之法人、機構或團體,請檢具相關承作能力之證明,並取消技師資格限制 (p.15)。 (3) 證明文件修正:  設立登記證 (私立大專院校、或已立案之法人、機構或團體檢附)(p.16)。  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其情形:曾完成與招標標的類似之文件 (p.16)。  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其情形:生態相關科系畢業或有二年以上生態相關實績工作者(p.16)。 (4) 投標截止期限:投標文件須於民國112年03月02日上午10時00分,以郵遞、專人送達(勘誤:刪除電子投標方式)(p.21)。 4. 09-01標單:開標日期更正為112年03月02日。 5. 10-01投標專用封面:截止收件時間更正為112年03月02日10時00分。 6. 附招標文件內容更正表(含第一及二次更正公告)。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田水利署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農委會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南海路37號、電話:02-23123371、傳真:02-2311030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紅色字體表示此次更正公告與前次之差異,前次公告內容於滑鼠移至文字上方時自動顯示。
信用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10018568號)
納稅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2001020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