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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公告

公告日:


機關資料
機關資料
機關代碼 3.7.1
機關名稱 財政部國庫署
單位名稱 財政部國庫署
機關地址 116 臺北市 文山區 羅斯福路六段142巷1號
聯絡人 陳力升
聯絡電話 (02) 23228000 #7499
傳真號碼 (02) 23929209
電子郵件信箱 lschen@mail.nta.gov.tw
採購資料
採購資料
標案案號 NTA11212
標案名稱 112年度中央統籌分配稅款設算及撥付系統安全性改版升級案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42 - 軟體執行服務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
3,969,000元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招標資料
招標資料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採購評選委員名單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公告日 112/02/20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領投開標
領投開標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小助手圖示
20元
文件代收費 小助手圖示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2/03/03 17:00
開標時間 112/03/06 14:30
開標地點 116臺北市文山區羅斯福路六段142巷1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為維護機關權益及確保履約品質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6臺北市文山區羅斯福路六段142巷1號4F秘書室
其他
其他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詳契約書第7條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1. 具公司登記
  3.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4.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經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合法登記或設立並持有證明文件之廠商,且營業項目需包含I301010資訊軟體服務業;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法須辦理設立登記之相關證明文件;個人名義投標者,不予受理。
二、 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廠商須具備系統平台環境建置、資料庫安裝及資料移轉、應用系統建置開發或相關維護經驗,並提供佐證資料(例如承攬契約)供本署審查。
三、 基於本案關係中央統籌分配稅款、專案補助款等財務資料,為保護國家基本安全利益,不宜公開資訊,爰本案不適由外國廠商承作,另本案亦屬經濟部投資審議委員會公告「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之資訊服務採購,不允許陸資資訊服務業者參與。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須於招標文件載明者為限】
資格項目 附加說明
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如曾完成與招標標的類似之製造、供應或承做之文件、招標文件規定之樣品、現有或得標後之可取得履約所需設備、技術、財力、人力或場所之說明或品質管制能力文件等
廠商信用之證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附加說明
本署於招標期間112年2月24日上午9時至中午12時於本署仰德大樓提供財資中心「財政部共用資料中心雲端服務維運管理規範」閱覽(現場不做口頭說明),每一廠商限2人參加,屆時必須遵守政府防疫相關規定,有意願參加廠商請於112年2月23日上午9時至下午5時連絡本署承辦人登記,聯絡電話:02-23957500 分機323。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財政部國庫署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信用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10018568號)
納稅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2001020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