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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公告

公告日:


機關資料
機關資料
機關代碼 3.76.44
機關名稱 新竹縣政府
單位名稱 財政處
機關地址 302 新竹縣 竹北市 光明六路10號
聯絡人 蔡易諺
聯絡電話 (03) 5518101 #2291
傳真號碼 (03) 5515497
電子郵件信箱 10013218@hchg.gov.tw
採購資料
採購資料
標案案號 1113411219
標案名稱 新竹縣竹北市興崙段851地號縣有土地開發評估規劃及招商作業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674 - 都市計劃及景觀建築服務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
4,000,000元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招標資料
招標資料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採購評選委員名單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公告日 112/02/20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領投開標
領投開標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小助手圖示
20元
文件代收費 小助手圖示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2/03/14 09:00
開標時間 112/03/14 10:00
開標地點 新竹縣政府行政處開標室(302新竹縣竹北市光明六路10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新竹縣政府財政處非公用財產開發科(302新竹縣竹北市光明六路10號)
其他
其他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新竹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廠商應於決標日之次日起1460個日曆天內完成履行採購標的之供應(含星期例假日、國定假日或其他休息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1. 具公司登記
    2. 具商業登記
  3.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4.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5.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法人、機構或團體,其設立目的列有得以辦理:1.都市計畫、都市
更新、建築、地政、不動產之市場研究或開發規劃;或2.各類型不動產之估價、行銷等相關項目者;或3.得以辦理土地開發之規劃或研究等相關項目者,並附具下列證明文件:
1.廠商設立或登記證明:執業執照、開業證書、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組織章程或組織規程,或其他證明文件等。
2.納稅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等,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依法免繳納營業稅稅金者,應檢附向稽徵機關申請免繳納營業稅之申報書影本。
3.當年度公會會員證影本。
4.廠商或其受僱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證明:投標廠商之工作成員(含計畫主持人、協力廠商或協力人員等)須有都市計畫技師、建築師、不動產估價師、法律(律師)等4種專業人員,並檢附相關專技人員等證照影本。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須於招標文件載明者為限】
資格項目 附加說明
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工作成員(含計畫主持人、協力廠商或協力人員等)須有都市計畫技師、建築師、不動產估價師、法律(律師)等4種專業人員,並檢附相關專技人員等證照影本。倘前述工作成員之專業人員受僱於投標廠商,應附具其在職證明文件影本。倘投標廠商無僱用前述工作成員之專業人員,得覓求協力廠商或人員共同辦理,並提具協力廠商或人員之合作同意書(正本),檢附相關專技人員等證照影本。
附加說明
1.本標案僅提供電子領標;欲領標廠商請至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政府電子採 購網領取。政府電子採購網網址:http://web.pcc.gov.tw 2.電子領標廠商之投標封附上本標案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或於開標後依 機關通知再行提出。 3.截止收件日或開標日若因應颱風等災變,機關所在地停止上班或機關所在地 為辦公日,其他地區停止上班,依招標期限標準第11條第4項以次一辦公日之 同一截標時間代之,或原開標日次一辦公日之同開標時間辦理開標。 4.契約單價之調整由機關與廠商雙方協議合理調整訂定。 5.參與本機關投標廠商應注意「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4條規範-公職 人員或其關係人,不得與公職人員服務或受其監督之機關團體為補助、買賣、租賃、承攬或其他具有對價之交易行為。但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在此限:一、依政府採購法以公告程序或同法第一百零五條辦理之採購。二、依法令規定經由公平競爭方式,以公告程序辦理之採購、標售、標租或招標設定用益物權。三、基於法定身分依法令規定申請之補助;或對公職人員之關係人依法令規定以公開公平方式辦理之補助,或禁止其補助反不利於公共利益且經補助法令主管機關核定同意之補助。四、交易標的為公職人員服務或受其監督之機關團體所提供,並以公定價格交易。五、公營事業機構執行國家建設、公共政策或為公益用途申請承租、承購、委託經營、改良利用國有非公用不動產。 六、一定金額以下之補助及交易。 公職人員或其關係人與公職人員服務之機關團體或受其監督之機關團體為前項但書第一款至第三款補助或交易行為前,應主動於申請或投標文件內據實表明其身分關係;於補助或交易行為成立後,該機關團體應連同其身分關係主動公開之。但屬前項但書第三款基於法定身分依法令規定申請之補助者,不在此限。 前項公開應利用電信網路或其他方式供公眾線上查詢。 第一項但書第六款之一定金額,由行政院會同監察院定之。 6.請投標廠商於開標時間(詳本須知第27點)親自或委託代理人出席開標(詳委託代理授權書規定),以備依採購法第51條、第53條、第54條或第57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新原報價內容或重新報價,未親自或委託代理人到場依通知期限辦理者,視同放棄。 7.廠商得標後請以新竹縣政府稅務局消費稅科或竹東分局開立之 印花稅繳款書繳納印花稅。 8.受理廠商檢舉之採購稽核小組連絡電話、傳真及地址與法務部調查局及機關所在地之調查站處(站、組)檢舉電話及信箱: (1)[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中央採購稽核小組] 地址:110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 連絡電話:(02)87897548 傳真:(02)87897554 (2)[法務部調查局] 地址: 23149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 檢舉電話:(02)29177777 傳真:(02)29188888 檢舉信箱: 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 (3)[法務部調查局新竹縣調查站] 地址:302新竹縣竹北市光明五街56號 檢舉電話:(03)5558888 檢舉信箱:竹北郵政60000號信箱 (4)[新竹縣政府政風處] 地址:30210新竹縣竹北市光明六路10號 連絡電話:(03)5511684 傳真:(03)5513672 檢舉信箱:竹北市郵局4之1號信箱 (5)[新竹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 地址:30210新竹縣竹北市光明六路10號 電話:(03)5518101轉3625或3626 傳真:(03)5513672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新竹縣政府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新竹縣調查站-(地址:302新竹縣竹北市光明五街56號;竹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5558888) 地方政府-新竹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02新竹縣竹北市光明六路十號、電話:03-5518101、傳真:03-5513672)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信用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10018568號)
納稅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2001020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