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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公告

公告日:


機關資料
機關資料
機關代碼 3.76.55
機關名稱 花蓮縣政府
單位名稱 建設處
機關地址 970 花蓮縣 花蓮市 府前路17號
聯絡人 林于新
聯絡電話 (03) 8227171 #427
傳真號碼 (03) 8230643
電子郵件信箱 s0972419@hl.gov.tw
採購資料
採購資料
標案案號 EA1120000367
標案名稱 花蓮縣管區域排水馬佛衛仔溪排水(含達莫溪排水)治理規劃暨治理計畫報告委託技術服務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672 - 工程服務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
4,100,000元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招標資料
招標資料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採購評選委員名單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公告日 112/02/18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而僅評選組成該費用或費率之內容(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9條第2項)
是否依據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12條第2款、第13條或第15條第1項第2款規定,決定最有利標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領投開標
領投開標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200元
系統使用費 小助手圖示
20元
文件代收費 小助手圖示
10元
總計
230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花蓮縣政府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2/03/02 09:00
開標時間 112/03/02 10:00
開標地點 970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17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970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17號
其他
其他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花蓮縣(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決標次日起至治理計畫奉經濟部核定後40日曆天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登記合格之技師事務所或技術顧問機構(需聘有水利技師),應附具水利技師開業登記證、水利技師公會會員證等資格。
(二) 廠商應繳驗下列證件影印本:(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2)納稅證明文件(3)餘詳投標須知相關規定。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須於招標文件載明者為限】
資格項目 附加說明
廠商具有如期履約能力之證明 廠商具有如期履約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一)電子領標應將電子憑據書面明細一併裝入證件封內,以利本所查驗。 (二)本採購案不提供書面招標文件,僅提供電子領標並請依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領標作業規定辦理繳交領標費用;電子招標文件領取綱址http://web.pcc.gov.tw(政府電子採購網廠商端領標系統)。 (三)本採購開標資格審查:112年3月2日上午10時00分,開標資格審查地點為本府建設處水利科會議室。資格審查合格即通知參加評選簡報。 (四)本採購評選會議召開時間: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 (五)餘請詳細參閱各項招標文件。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花蓮縣政府

申訴受理單位 花蓮縣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17號、電話:03-8227171分機225~226、傳真:03-8221568)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花蓮縣調查站-(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中美路3之33號;花蓮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8338888) 地方政府-花蓮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17號 、電話:03-8242059、傳真:03-8236149)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信用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10018568號)
納稅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2001020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