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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招標 公告

公告日:


機關資料
機關資料
機關代碼 A.21.100.33
機關名稱 衛生福利部桃園醫院
單位名稱 衛生福利部桃園醫院
機關地址 330 桃園市 桃園區 中山路1492號
聯絡人 林穎聰
聯絡電話 (03) 3699721 #4511
傳真號碼 (03) 3698210
電子郵件信箱 nigel@mail.tygh.gov.tw
採購資料
採購資料
標案案號 TY1120118
標案名稱 醫療大樓地下二、三樓新增空調冷氣設備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61 - 暖氣, 通風及空調工程
工程計畫編號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
5,062,626元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招標資料
招標資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公告日 112/02/18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領投開標
領投開標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20元
系統使用費 小助手圖示
20元
文件代收費 小助手圖示
6元
總計
146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衛生福利部桃園醫院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330桃園市桃園區中山路1492號
親自領標者:請於上班時間上午8時至中午12時,下午13時至17時於辦公時間內請先至醫療大樓14樓出納室繳交150元後,持繳交工本費收據至總務室領取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2/03/06 17:00
開標時間 112/03/07 10:00
開標地點 330桃園市桃園區中山路1492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新台幣25萬元整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衛生福利部桃園醫院
● 線上繳納押標金服務將連結到台灣票據交換所「金融業代收即時服務平台」,提供廠商轉帳存入機關帳戶,廠商必須備有讀卡機與銀行金融卡才能作業,且距截止投標期限不足5分鐘時,將不允許線上繳納押標金,請廠商提早作業。
● 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時,將由台灣票據交換所收取轉帳手續費,轉帳金額10萬元以下手續費每次10元,超過10萬元手續費每次20元。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30桃園市桃園區中山路1492號
其他
其他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桃園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機關通知日起10個日曆天內開工,於開工日起110日曆天完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1.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1. 具公司登記
  3.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4.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5.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營業項目至少應有:冷凍空調工程業)。2.廠商納稅之證明(營業稅或所得稅)。3.廠商信用之證明(應加蓋查覆單位圖章)。4.投標廠商聲明書。5.押標金票據或繳納證明單據。6.登記證(冷凍空調工程業:乙等含以上)。7.公會會員證:(冷凍空調工程業:乙等含以上)。8.切結書1。詳投標須知。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須於招標文件載明者為限】
資格項目 附加說明
廠商信用之證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附加說明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處所]:1.電子領標請自行由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網站http://web.pcc.gov.tw下載。2.親自領標者:請於上班時間上午8時至中午12時,下午13時至17時於辦公時間內請先至醫療大樓14樓出納室繳交150元後,持繳交工本費收據至總務室領取。3.郵購者:請寄衛生福利部桃園醫院總務室林穎聰收,地址:桃園市(區)中山路1492號,另附大型回郵信封(註明收件人、地址)並貼足郵資50元整。[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1.文件工本費150元。2.電子領標者另加中華電信收取之費用。[本案規格聯絡人]:投標廠商於等標期間務必前往現場詳為查勘四周環境,充分瞭解標案內容,俾對工程有深切瞭解。1.採購文件內容及相關事項聯絡人:總務室林穎聰、電話03-3699721分機4511。2.本案規格及使用單位聯絡人:總務室林志仁或周佳正、電話03-3699721分機3022。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衛生福利部桃園醫院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衛生福利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5臺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6段488號5樓、電話:02-85906579、傳真:02-85906050)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桃園南門郵局第7-19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7847)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信用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10018568號)
納稅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2001020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