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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招標 公告

公告日:


機關資料
機關資料
機關代碼 A.51.100.61
機關名稱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退除役官兵職業訓練中心
單位名稱 秘書室
機關地址 330 桃園市 桃園區 成功路三段78號
聯絡人 趙培元
聯絡電話 (03) 3321224 #605
傳真號碼 (03) 3331329
電子郵件信箱 samchao@mail.vtc.gov.tw
採購資料
採購資料
標案案號 1120213
標案名稱 112年機械設計與CNC多軸加工班教學設備採購案
標的分類 財物類
449 - 其他特殊用途之機具及其零件
財物採購性質 買受,定製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22.以轉售或供生產銷售目的之財物或服務之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
4,980,000元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招標資料
招標資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公告日 112/02/16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領投開標
領投開標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小助手圖示
20元
文件代收費 小助手圖示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330桃園市桃園區成功路三段78號
0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2/03/01 17:00
開標時間 112/03/02 10:30
開標地點 330桃園市桃園區成功路三段78號(本中心第一校區明覺樓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149000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30桃園市桃園區成功路三段78號(第一校區警衛室或採購室)
其他
其他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桃園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決標日翌日起90個日曆天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1. 具公司登記
  3.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須於招標文件載明者為限】
資格項目 附加說明
廠商信用之證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附加說明
1.廠商如提出同等品,應於投標文件內預先提出,並敍明同等品之廠牌、價格及功能、效益、標準或特性等相關資料,以供審查。其經審查非同等品者,為不合格之廠商。 2.本案設備組立安置於本中心指定之第二校區精密機械職群一樓實習工廠,需負責電源線路器材及配電工作(二次侧),須遵照電工法配置電源線,所需費用由得標廠商全額負擔。 3.為確保後續設備組立安裝順利,務請投標廠商投標前勘查場地,由使用單位解說本案各項規格及注意事項,取得勘查設備場地簽收單。若得標廠商未至現場了解,如有搬遷費用短缺,不得以投標時短估搬遷費用為由,要求增加契約金額或補貼搬遷費用。得標廠商應自行負擔所有搬遷費用。 4.投標廠商得標後10日內,需提供全案行程規劃表及1張設備安裝詳圖(規劃設計圖)、1張水電配線圖、3張戰情展示看板施工詳圖(各項圖面張數含以上),內含尺寸標註、規格,並經本中心確認後,始得依行程表及詳圖進行安裝測試完成。(全案佔地面積:以俯視方向投影於地面所佔據面積(寬×深×高):5800mm×5230mm×H2800mm(含以下)。(Z軸最大行程不能碰到樓板) 5.標後依規劃行程:完成移動5號機至工廠外,由舊機標售得標廠商載離中心。 6.搬運與裝機過程中,若有任何土木、裝置(含鋁門窗、鐵捲門…等)、水電、吊掛、空調、壓縮氣體以及管線、現有機台移動工程,一律由得標廠商負責。若在過程中有移動,拆卸或破壞本中心既有之房舍結構或水、電、氣管線,亦須於裝機完成後負責恢復原狀。移動機械過程不得損害地板及相關地物,若有損壞由得標廠商負責修復完成。 7.廠商應依高速綜合切削機及機器手臂安裝位置圖,並依電工法規配電完成。 8.本中心實習工廠提供電源,其餘配線配管及安裝、及施工所須之另件及配件等,概由得標廠商負責。得標廠商應依機械實際位置重新配置電源及氣壓時,採高架蛇管固定配管配線,應力求整齊美觀,並依電工法規配電,搬遷所需新設配線、配管、無熔絲開關、電源線路及風管線路、風槍線路、傳輸線等應由廠商負責提供不得要求額外費用(電氣設備如電源線路等,安裝需符合工安衛生標準)。 9.為確保機器正常使用,得標廠商須提供原廠型錄上所列的附件。 10.得標廠商如欲交機應先聯絡本中心需求單位老師,配合學員上課時間進行新機器安裝及測試等事宜。 11.得標廠商交貨時須有出具原製造商動、靜態之完整原廠檢測報告書供參。 12.驗收時需提供機器出廠檢驗證明。 13.保固: (1)全案機械(全機)及控制器自本案驗收合格日起均保固2年,驗收時需附原廠保固書。投標廠商所投標之設備機型,須能提供5年以上經保修後運作良好之在案資料,以確保品質性能無虞。 (2)若為代理商(經銷商)除原廠保固書外,驗收時需另附代理商(經銷商)開立之保固書。如投標廠商非原廠廠商,交貨時需出具原廠代理授權書(或進口報單證明)。 14.本案規格及相關檢驗、廠驗、測試如有疑義,請洽本中心精密機械職群需求單位老師。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退除役官兵職業訓練中心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桃園南門郵局第7-19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7847) 部會署-退輔會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忠孝東路五段222號、電話:02-27571743、傳真:02-2722768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信用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10018568號)
納稅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2001020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