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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公告

公告日:


機關資料
機關資料
機關代碼 3.9.93
機關名稱 國立金門高級中學
單位名稱 國立金門高級中學
機關地址 893 金門縣 金城鎮 光前路九十四號
聯絡人 鄭彥淳
聯絡電話 (082) 325530 #312
傳真號碼 (082) 323696
電子郵件信箱 yannchwe@gmail.com
採購資料
採購資料
標案案號 1120214
標案名稱 112-113年度校園工程委託技術服務勞務採購案 (開口契約)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672 - 工程服務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
1,800,000元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執行金額達契約上限(180萬),或屆開口契約執行期限(113年12月31日),得標廠商履約期間無重大缺失,經認為廠商履約良好,由工程管理單位簽辦,送機關首長核可同意後,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辦理後續擴充續約,後續擴充金額為120萬元,執行期限至114年12月31日止。後續擴充以1次為限,按原契約條款及計價方式續約,總計採購總金額合計300萬元。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3.9教育部
補助金額
1,800,000

招標資料
招標資料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採購評選委員名單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公告日 112/02/14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領投開標
領投開標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小助手圖示
20元
文件代收費 小助手圖示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893金門縣金城鎮光前路九十四號
新臺幣200元整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2/03/01 17:00
開標時間 112/03/02 14:00
開標地點 893金門縣金城鎮光前路九十四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93金門縣金城鎮光前路九十四號
其他
其他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金門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12-113年,並得擴充採購一年。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1. 具公司登記
  3.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4.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5.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依法設立,並得執行本案校園工程規劃、設計及監造之「建築師事務所」、「工程技術顧問公司(土木工程科或結構工程科)」及「技師事務所(土木工程科或結構工程科)」等,俾提供技術服務,各類廠商應附文件,請參考本採購招標文件中「投標廠商資格暨投標文件審查表」所列各對應項目檢附證明文件。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須於招標文件載明者為限】
資格項目 附加說明
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如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之專業、專技或特許證書、執照、考試及格證書、合格證書、檢定證明或其他類似之文件
附加說明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國立金門高級中學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教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電話:02-77365529 、傳真:02-23583005 )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信用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10018568號)
納稅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2001020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