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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更正公告

公告日:


機關資料
機關資料
機關代碼 3.15.28.3
機關名稱 交通部高速公路局南區養護工程分局
單位名稱 交通部高速公路局南區養護工程分局
機關地址 701 臺南市 東區 裕農路991號
聯絡人 翁茂竣
聯絡電話 (06) 2363201 #2106
傳真號碼 (06) 2363771
電子郵件信箱 opoplit@freeway.gov.tw
採購資料
採購資料
標案案號 111D020P022
標案名稱 關廟、仁德服務區及新化休息站停車管理系統建置委託設計及監造技術服務工作(112)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672 - 工程服務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是否採用電子競價
是否為商業財物或服務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
4,094,845元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決標金額與增加金額不得超過採購金額
是否受機關補助
招標資料
招標資料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採購評選委員名單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公告日 112/02/13
原公告日 112/02/09
採購預告公告日期 111/12/22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領投開標
領投開標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小助手圖示
20元
文件代收費 小助手圖示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701臺南市東區裕農路991號
壹佰元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12/02/21 17:00
開標時間 112/02/22 10:00
開標地點 701臺南市東區裕農路991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15萬
須繳納押標金之必要理由: 使廠商投標時更為審慎評估其執行能力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確保廠商能夠履行本契約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701臺南市東區裕農路991號
其他
其他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機關通知開工日起至驗收後,無待辦之事項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1. 具公司登記
    2. 具商業登記
  3.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4.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投標廠商資格
投標廠商之資格應符合下列規定:
1、未受停業處分之廠商。
2、無「政府採購法」第15條第4項、第38條、第39條、第103條第1項及「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38條規定不得參與採購之情形。
3、本採購不接受廠商共同投標。
4、經政府機關核准登記有案,提供規劃、設計等技術性服務之公司、法人、專業技師事務所。
二、應繳驗證明文件
投標廠商須提送下述各項證明文件,並依序裝置下列文件並裝訂成冊 (請附「資格證明文件審查表」(附件一)於首頁,以利開標審查作業):
1、政府機關核發之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影本)-詳投標須知
2、廠商納稅證明:詳投標須知
3、信用證明:詳投標須知。
4、切結書、同意書及告知書:詳投標須知。
5、「計畫主持人資格保證及聲明書」 (附件三)、廠商承辦相關性質工作實績表(附件四)、廠商人員名單及學經歷保證書(附件五)。
6、投標廠商聲明書。
7、授權書(得裝入本封內或於開標當場提出,負責人親自參與開標或不授權出席開標者不需填寫)。
8、報價單(除附於本審查表內,另應附於技術服務建議書內)。
9、服務建議書正本1份。
10、服務建議書副本9份(應另外包裝密封後與投標文件一併遞送)。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須於招標文件載明者為限】
資格項目 附加說明
廠商信用之證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附加說明
一、圖說費新臺幣 元整,得標與否概不退還。(工程採購:伍佰元整;財物及勞務採購:參佰元整;光碟資料:壹佰元整) 二、自公告日起至領標及投標期限前之上班時間內至本分局秘書室出納室現金洽購。 三、郵購者,請於領標及投標期限前以限時掛號寄達本分局。信封外請註明『郵購採購標的名稱』,信內附填妥收信人住址、姓名之限時掛號回郵信封貼足郵票72元及圖說費匯票。郵政匯票應以「國道建設管理基金–南分局406專戶」開立,如有錯誤則退還廠商,致無法及時購圖,概由廠商自行負責。購置者應自行考量本分局作業及郵遞時間,倘無法於領標及投標期限前寄達,概由廠商自行負責。 四、得利用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下載招標文件。 〔檢舉不法〕:高速公路局南區養護工程分局政風室,電話:(06)2363614、傳真:(06)2007648、70499臺南成功路郵局第734號信箱,地址:701臺南市東區裕農路991號。餘詳政府採購公報。 〔其他〕: 1.領標及投標期限或開標日期,該日如因故停止辦公,領標及投標期限或開標日期依前述日期之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時間代之。 2.招標文件修正詳公開招標更正公告對照表。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交通部高速公路局南區養護工程分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省府路6號、電話:049-2370030、傳真:049-2391517) 臺南市調查處-(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208號;臺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2988888)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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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10018568號)
納稅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2001020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