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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招標 更正公告

公告日:


機關資料
機關資料
機關代碼 3.79.14.14
機關名稱 臺北市立聯合醫院
單位名稱 臺北市立聯合醫院
機關地址 103 臺北市 大同區 鄭州路145號
聯絡人 王小姐/陳藥師
聯絡電話 (02) 25553000 #2110
傳真號碼 (02) 23027411
電子郵件信箱 Z5358@tpech.gov.tw
採購資料
採購資料
標案案號 M11201
標案名稱 112-113年西藥藥品採購案
標的分類 財物類
352 - 醫藥產品
財物採購性質 買受,定製
採購金額級距 巨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
8,403,739,272元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保留後續擴充金額新台幣21億93萬4,818元整,履約期間契約期限或金額屆滿前,得經雙方同意後,後續擴充6個月(由廠商依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
是否受機關補助
招標資料
招標資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決標方式
最有利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公告日 112/02/13
原公告日 112/01/16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領投開標
領投開標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300元
系統使用費 小助手圖示
30元
文件代收費 小助手圖示
15元
總計
34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北市立聯合醫院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108臺北市萬華區艋舺大道101號11樓領標(臺北市立聯合醫院萬華辦公室)
新台幣1,800元整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12/02/18 12:00
開標時間 112/02/20 10:30
開標地點 臺北市立聯合醫院國際會議中心(108台北市萬華區艋舺大道101號11樓)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新台幣2萬元整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臺北市立聯合醫院
● 線上繳納押標金服務將連結到台灣票據交換所「金融業代收即時服務平台」,提供廠商轉帳存入機關帳戶,廠商必須備有讀卡機與銀行金融卡才能作業,且距截止投標期限不足5分鐘時,將不允許線上繳納押標金,請廠商提早作業。
● 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時,將由台灣票據交換所收取轉帳手續費,轉帳金額10萬元以下手續費每次10元,超過10萬元手續費每次20元。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8台北市萬華區艋舺大道101號11樓收發室(臺北市立聯合醫院萬華辦公室)
其他
其他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機關通知日起至114年6月30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本案採用台北市政府頒修之版本
廠商資格摘要
  1.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1. 具公司登記
    2. 具商業登記
  3.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4.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領有相關廠商設立或登記證明文件為合法登記之廠商且無受停業處分,其營業項目為西藥藥品或與本採購案標的相符者,營業代碼為:F108021、C802041、F208021各種西藥藥品之製造業、販賣業或與本採購案標的相符者。
2.西藥『販賣』或『製造業』之藥商許可執照影本。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須於招標文件載明者為限】
資格項目 附加說明
廠商具有如期履約能力之證明 1.訖投標日止正履行中之所有契約尚未完成部分之總量說明、此等契約有逾期履約情形者之清單、逾期情形及逾期責任之說明、律師所出具之訖投標日止廠商涉及賠償責任之訴訟中案件之清單及說明或廠商如得標則是否確可如期履約及如何能如期履約之說明等2.需檢附西藥販賣或製造業之藥商許可執照影本
廠商信用之證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特定資格證明文件:
【須於招標文件載明者為限】
1.具有相當經驗或實績。
附加說明
***本案112年2月20日上午10時30分起進行資、規格審查,地點:臺北市聯合醫11樓開標室,地址:臺北市萬華區艋舺大道101號11樓 ***本案於112年2月23日上午10時00分宣布資規格審查結果,地點:臺北市聯合醫院11樓開標室,地址:臺北市萬華區艋舺大道101號11樓 ***並於112年2月23日下午15時,自行至本院網站首頁>廠商入口專區>供應商入口網站>相關檔案查詢,相關網址:https://tpech.gov.taipei//cp.aspx?n=BFE0C03ADD7418A7 ***本案於112年4月24日上午10時00分宣布評選結果優勝廠商,地點:臺北市萬華區艋舺大道101號11樓開標室,地址:臺北市萬華區艋舺大道101號11樓 廠商投標文件摘要: 1. 除現金外之押標金繳納憑證、2.投標聲明書、3.廠商最近一期或前一期納稅證明、4.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記錄之金融機構證明文件(查詢日期應 為截止投標日前半年以內)、5.西藥販賣業或西藥製造業藥商許可執照影本、6.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其他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營利 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不再作為證明文件,廠商得於投標前至經濟部商業司建置之『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 (http://gcis.nat.gov.tw/main/indexC.jsp)-商工登記資料公示查詢系統,下載列印登記資料,納入投標文 件)、7.人工領標收據或領電子憑據書面明細、8.藥品許可證影本等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地點、售價及付款方式﹞: 1、專人領購:自招標公告日起至截止投標日止,在辦公時間內親至『臺北市萬華區艋舺大道101號11樓(臺北市立聯合醫院萬華辦公室)』洽購,須繳納工本費每份新台幣1,800元整。 2、函購:工本費1,800元,自備足額回郵及信封,郵寄封面註明「購領xx文件」字樣,並請自行考量郵遞時程。 3、電子領標:請至網址https://web.pcc.gov.tw/下載標單。 ﹝其他﹞: 1、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如有疑義,應於等標期之四分之一(不足一日以一日計)期限前(112年1月16日至112年2月2日),以書面向本機關提出,該期限自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算,另本機關釋疑之期限不逾截止投標日或資格審查截止收件日之前1日(112年2月17日17:00前)。 2、本契約為預約式契約(開口合約),招標公告上各項之預算金額即契約之上限金額。。 3、決標後驗證時請提供原廠授權履約證明文件(如決標商為原廠則免附)。 4、業管單位請洽:藥劑部 陳藥師 (02)25553000分機2787 112年2月10日更正公告如下: 04西藥藥品採購需求說明10210勘誤 07附件七品項表(公告)1226(格式調整)勘誤 112F12000074_03投標須知0204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立聯合醫院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596695)

檢舉受理單位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招標品項
招標品項
品項編號 1
品項名稱 112-113年西藥藥品採購案
預估數量 1
單位
預算金額 8,403,739,272元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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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10018568號)
納稅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2001020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