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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更正公告

公告日:


機關資料
機關資料
機關代碼 3.76.53.60
機關名稱 屏東縣鹽埔鄉公所
單位名稱 屏東縣鹽埔鄉公所
機關地址 907 屏東縣 鹽埔鄉 鹽南村勝利路32號
聯絡人 鄭子建
聯絡電話 (08) 7932126 #2070
傳真號碼 (08) 7934124
電子郵件信箱 y018@yanpu.gov.tw
採購資料
採購資料
標案案號 112-05-1
標案名稱 112年鹽埔鄉路燈維修材料採購(開口契約)
標的分類 財物類
465 - 燈絲電燈泡或放電式燈泡;弧光燈;照明設備;上述各項之零件
財物採購性質 買受,定製
採購金額級距 未達公告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49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
800,000元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招標資料
招標資料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決標方式
最低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公告日 112/02/13
原公告日 112/02/10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領投開標
領投開標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小助手圖示
20元
文件代收費 小助手圖示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屏東縣鹽埔鄉公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907屏東縣鹽埔鄉鹽南村勝利路32號
本所僅提供光碟片,每份200元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12/02/20 17:30
開標時間 112/02/21 10:00
開標地點 本所二樓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40000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907屏東縣鹽埔鄉鹽南村勝利路32號
其他
其他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屏東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至112年11月30日或本案預算用鑿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1. 具公司登記
    2. 具商業登記
  3.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4.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5.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營業項目代碼、營業項目:F113020電器批發業、F213010電器零售業、CC01030電器及視聽電子產品製造業、CC01040照明設備製造業、CC01080電子零組件製造業,凡政府登記有案營業項目為投標標的物之製造、經銷或代理商,持有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公司登記證明文件、當年度公會會員証及納稅證明文件,且未受停業處分,無不良紀錄者,均可參與投標。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公開取得文件領取方式及處所]: 1.親自購領: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投標日或收件日止於上班時間內至本所總室繳納文件費或購圖費後領取。 2.通訊購領:自公告日企至截止投標日或收件日依照(屏東縣各機關採購招標文字圖說郵購處理要點)辦理申購.地點:屏東縣鹽埔鄉鹽南村勝利路32號本所總務室.(請自行預估預留郵遞時間). 3.電子領標:以網路下載方式取得. [公開取得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招標文件圖說費二百元(合併購買),郵購另需加附回郵資(票)壹佰伍拾元,自行估算預留郵遞時間,以郵戳為憑,逾期怒不受理。 [檢舉專線]: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電話:02-87897647.傳真:02-87897604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委員:02-87897530 屏東縣政府檢舉專線:電話:08-7335620.傳真:08-7323654 法務部調查局:02-22918888.信箱: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 法務部調查局屏東調查站:電話:08-7368888.信箱:屏東郵政60000信箱 鹽埔鄉公所政風室 :電話:08-7932126-115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電話:02-8590-2866. 傳真 :02-8590-2960 法務部廉政署受理檢舉相關為資訊如下:(一)檢舉電話:0800-286-586、(二)檢舉信箱:台北郵政14-153信箱、(三)傳真電話:(02)2562-1156、(四)電子郵件檢舉信箱:pechief-p@mai1.moj.gov.tw、(五)24小時檢舉中心地址: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 依據政府採購法第四十九條及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金額採購招標辦法,採第二條第一項第三款以公開取得書面報價者,擇符合需要者辦理議價。並依第三條規定-第一次公告結果,未能取得三家以上廠商之書面報價,得經機關首長或其授權人核准,改採限制性招標。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屏東縣鹽埔鄉公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屏東縣調查站-(地址:900屏東縣屏東市合作街51號;屏東郵政60000號信箱 、電話:08-7368888 ) 地方政府-屏東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900屏東縣屏東市自由路527號、電話:08-7337366、傳真:08-73236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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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10018568號)
納稅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2001020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