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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招標 公告

公告日:


機關資料
機關資料
機關代碼 3.13.31
機關名稱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單位名稱 秘書處
機關地址 100 臺北市 中正區 羅斯福路3段242號5樓
聯絡人 鄭鈺勳
聯絡電話 (02) 23667756
傳真號碼 (02) 23687860
電子郵件信箱 u270470@taipower.com.tw
採購資料
採購資料
標案案號 0141200002
標案名稱 總處大樓中央控制室及中央監控、防災系統、SCADA電力監控及雲端能源管理系統維護保養工作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45 - 辦公室機器及設備(包括電腦)之維修服務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查核金額以上未達巨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
7,479,341元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1)合約期滿機關如認為廠商之各項服務績效良好,得同意以原約條件辦理續約乙年,並以一期為限。 (2)契約到期後在機關新約尚未簽訂完成時,廠商應繼續履行原約各項條款至新約簽訂完成(惟最長以1個月為限)。
是否受機關補助
招標資料
招標資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公告日 112/02/13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領投開標
領投開標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小助手圖示
20元
文件代收費 小助手圖示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100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3段242號5樓秘書處保管組
新臺幣100元整,請繳存至台灣銀行公館分行58110144900069號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2/02/17 17:00
開標時間 112/02/18 10:30
開標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3段242號副樓1樓開標室102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300000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秘書處
須繳納押標金之必要理由: 確保廠商依招標文件投標
● 線上繳納押標金服務將連結到台灣票據交換所「金融業代收即時服務平台」,提供廠商轉帳存入機關帳戶,廠商必須備有讀卡機與銀行金融卡才能作業,且距截止投標期限不足5分鐘時,將不允許線上繳納押標金,請廠商提早作業。
● 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時,將由台灣票據交換所收取轉帳手續費,轉帳金額10萬元以下手續費每次10元,超過10萬元手續費每次20元。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確保廠商依約履行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3段242號5樓秘書處保管組
其他
其他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廠商應於112年04月01日至113年03月31日之期間內履行採購標的之供應。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依本公司訂定之標準契約範本辦理
廠商資格摘要
  1.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1. 具公司登記
    2. 具商業登記
  3.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4.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
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其營業項目須登記有 E603050自動控制設備工程業或E605010電腦設備安裝業 。(此等證明文件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二)最近一期或前一期繳稅證明。(暫停營業廠商不得參與投標)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投標廠商應依下列方式之一領取本工程之招標文件: 一、欲採電子領標者,請至「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網址:http://web.pcc.gov.tw/下載領取。 二、欲採專人領購者,先將書面圖說費繳存至臺灣銀行公館分行58110144900069號,憑繳款證明在辦公時間向圖說秘書處保管組換領書面圖說,經本公司收訖「臺灣銀行公館分行繳款證明」並核與規定相符後,開立統一發票、書面圖說給購買人。 〔其他〕: 一、本案公告之預算金額包含營業稅在內。 二、本案採購金額為新臺幣14,839,963元(不含營業稅)、預算金額為新臺幣7,123,182元(不含營業稅) 三、得標廠商須於決標日起15個日曆天內,派員至本機關進行「總處大樓中央控制室及中央監控、防災系統、SCADA電力監控及雲端能源管理系統維護保養工作模擬操作測試」(檢附總處大樓中央控制室及中央監控、防災系統、SCADA電力監控及雲端能源管理系統維護保養工作模擬測試說明乙份)。 (一)為確保本電腦監控及防災系統運轉穩定而可靠,得標廠商須派員至本機關進行作「模擬操作測試」;投標廠商指派參加「模擬操作測試」人員必須為其正式員工(檢附在職證明、勞健保繳費証明、薪資給付證明等文件供審查),且具結參加現場作「模擬操作測試」者即本契約中央監控系統派駐人員;測試人員若未符合上述條件者,不得進行「模擬操作測試」。 (二)本機關提供與標案有關之手提電腦(含監控軟體)、乙太網路介面與DDC控制器信號連線、Reliable Machnet DDC控制器1組、汎用型輸入、輸出模組各1組、溫濕度感測器各1只、接點切換開關、接點繼電器各1組及電表介面MPC各1台等;投標廠商不得要求機關提供任何相關技術資料。 (三)測試人員須在限定時間內完成所有測試項目(四項各30分鐘),方可判定測試合格,得標廠商於決標日起15個日曆天內,所派人員均未能通過測試,本機關得予以解除契約,並依政府採購法第101條第1項第12款刊登拒絕往來廠商。 (四)現場模擬操作測試相關設備,展示於本機關中央控制室,投標廠商可於開標前,至本機關先行瞭解或自行模擬測試(本機關不提供技術資料)。 四、有關工地現場勘查及工程上疑問,請電(02)23666380工務組監視課。 五、台電公司廉政熱線:(02)23667364,廉政電子郵箱:d05703@taipower.com.tw。 六、發包單位政風電話:(02)23668630,電子郵箱:u703239@taipower.com.tw。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信用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10018568號)
納稅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2001020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