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決標公告

公告日: 112/02/13

機關資料
機關代碼
3.82.11.1
機關名稱
新北市政府採購處
單位名稱
工程採購科
機關地址
220 新北市 板橋區 中山路一段161號13樓(新北市政府行政大樓)
聯絡人
交通局交通管制工程科江岳柏先生
聯絡電話
(02) 29603456 # 6899
傳真號碼
(02) 29652407
已公告資料
標案案號
1120118E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標案名稱
112年度新北市交控路側設備維護檢修案
決標資料類別
決標公告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共同投標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39 其他土木工程
是否屬統包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開標時間
112/02/03 10:40
原公告日期
112/01/19   原公告日期係指最近1次招標公告或更正日期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代辦
洽辦機關代碼:3.82.29
洽辦機關名稱:新北市政府交通局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算金額
3,142,323元
壹拾肆萬貳仟參佰貳拾參元
是否受機關補助
履約地點
新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地點(含地區)
新北市-全區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投標廠商
投標廠商家數
2
投標廠商1
 廠商代碼
24728255
 廠商名稱
皓晨系統整合股份有限公司
 是否得標
 組織型態
公司登記
投標廠商2
 廠商代碼
28852536
 廠商名稱
國棟電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是否得標
 組織型態
公司登記
 廠商業別
其他
 廠商地址
104 臺北市 中山區 吉林路10巷28號1樓
 廠商電話
(02) 29091288
 決標金額
1,814,738元
捌拾壹萬肆仟柒佰參拾捌元
 得標廠商國別
中華民國(Republic of China (Taiwan))
 是否為中小企業
 履約起迄日期
112/02/07 - 112/12/31 (預估)
 雇用員工總人數是否超過100人
決標品項
決標品項數
1
第1品項
 品項名稱
112年度新北市交控路側設備維護檢修案
 是否以單價及預估需求數量之乘積決定最低標
 得標廠商1
 得標廠商
國棟電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預估需求數量
1
  得標廠商原始投標金額
1,814,738元
捌拾壹萬肆仟柒佰參拾捌元
  決標金額
1,814,738元
捌拾壹萬肆仟柒佰參拾捌元
  底價金額
2,500,000元
伍拾萬元
  原產地國別
原產地國別 中華民國(Republic of China (Taiwan))
原產地國別
得標金額
1,814,738元
捌拾壹萬肆仟柒佰參拾捌元

 未得標廠商1
  未得標廠商
皓晨系統整合股份有限公司
  是否合格
  標價金額
2,262,770元
貳拾陸萬貳仟柒佰柒拾元
  未得標原因
資格、規格合於招標文件但非最低(高)標
  標價偏低理由
決標資料
決標公告序號
001
決標日期
112/02/07
決標公告日期
112/02/13
契約編號
未編
是否刊登公報
底價金額
2,500,000元
伍拾萬元
底價金額是否公開
總決標金額
1,814,738元
捌拾壹萬肆仟柒佰參拾捌元
  決標金額是否係依預估條件估算之預估金額。
  估算方式: 本採購案之屬開口契約,依招標文件約定預算總金額上限為新臺幣3,142,323元正,由機關視實際需要隨時通知得標廠商履約,並採契約單價及實際施作或供應之數量結算給付價金,故本案訂約時係以預算上限金額做為契約金額。
決標金額較預算金額明顯偏低之說明
一、本採購案預算金額為314萬2,323元,次低標廠商皓晨系統整合股份有限公司標價為226萬2,770元,與最低標標價181萬4,738元,兩者差距44萬8,032元,相距甚微。
二、次查本案施作各項目單價之計列原則,係以本機關原列「預算書單價」為基準,再乘以決標總價與預算總價之相對比例後得之,另比較性質相近之路側維護工程案,以往決標金額與預算金額比例約為66%(附件6)。
總決標金額是否公開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未列物價調整規定說明
工期很短
履約執行機關
機關代碼:3.82.29
機關名稱:新北市政府交通局
是否屬「公共工程生態檢核注意事項」規定應辦理生態檢核

1.維護管理相關工程
附加說明
最低標廠商報價介於底價百分之八十至七十間,該廠商已於開標現場內提出標價不合理之說明,本案由主持人宣布本案保留,經洽辦機關112年2月7日第1120185487號簽同意決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