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開招標
公告
公告日:
機關資料 | |
機關代碼 | 3.76.55 |
機關名稱 | 花蓮縣政府 |
單位名稱 | 建設處 |
機關地址 | 970 花蓮縣 花蓮市 府前路17號 |
聯絡人 | 建設處下水道科 沈林弘 |
聯絡電話 | (03) 8422665 #205 |
傳真號碼 | (03) 8421736 |
電子郵件信箱 | sewage@gmail.com |
採購資料 | |
標案案號 | EC112010601 |
標案名稱 | 112年度花蓮縣下水道污水管線維護工作(開口契約) |
標的分類 |
勞務類 94 - 污水及垃圾處理、公共衛生及其他環保服務 |
財物採購性質 |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
採購金額級距 | 查核金額以上未達巨額 |
辦理方式 | 自辦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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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否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否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否 |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 否 |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 否 |
預算金額 |
10,00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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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後續擴充 |
是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不逾工作預算金額新臺幣1,000萬元整,履約期限自開工起1年。保留後續擴充之權利(於預算金額內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規定辦理),並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甲方得視需要延長最多3個月之工期,各工作項目、單價及各項規定依原契約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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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受機關補助 | 否 |
招標資料 | |||
招標方式 | 公開招標 | ||
決標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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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 否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2 | ||
招標狀態 |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 ||
公告日 | 112/02/08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訂有底價 |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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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領投開標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截止投標 | 112/02/14 09:00 |
開標時間 | 112/02/14 14:15 |
開標地點 | 花蓮縣政府統一採購開標室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否 |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
是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須履約保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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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標文字 | 正體中文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掛號郵寄花蓮郵政第7-99號信箱或專人送達本府總收文室(97001花蓮市府前路17號)簽收 |
其他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履約地點 |
花蓮縣(原住民地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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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約期限 | 開工日起1年或達執行之上限金額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是 | ||||||||||
廠商資格摘要 |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二)應附具之證明文件: 1.各該業登記或設立資格證明文件影印本。(廠商得自經濟部網站:http:// gcis.nat.gov.tw/main/indexC.jsp商工登記資料下載列印,另請注意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停止使用,不再作為有效證明文件) 2. 切結書1。 3. 投標廠商聲明書。 4. 納稅證明文件 5. 曾完成與招標標的類似之承作工程(污水管線TV檢視及清洗)之證明文件。 6.標案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紙本﹝該明細請廠商於政府電子採購網下列印﹞俾利本府查驗。 7. 應附特定或其他證件詳投標須知及證件審查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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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須於招標文件載明者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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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加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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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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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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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
◎ |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 |
◎ | 信用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10018568號) | |
◎ | 納稅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20010202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