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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更正公告

公告日:


機關資料
機關資料
機關代碼 3.13.20.5
機關名稱 經濟部水利署臺北水源特定區管理局
單位名稱 經濟部水利署臺北水源特定區管理局
機關地址 231 新北市 新店區 北新路1段45巷5號4樓
聯絡人 徐承佑
聯絡電話 (02) 29173282 #360
傳真號碼 (02) 29117280
電子郵件信箱 a630050@wratb.gov.tw
採購資料
採購資料
標案案號 MOEAWRA1120118
標案名稱 112年臺北水源特定區防災決策整合平台維運計畫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42 - 軟體執行服務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
3,300,000元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招標資料
招標資料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採購評選委員名單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公告日 112/02/07
原公告日 112/02/04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領投開標
領投開標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50元
系統使用費 小助手圖示
20元
文件代收費 小助手圖示
3元
總計
73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經濟部水利署臺北水源特定區管理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12/02/15 10:30
開標時間 112/02/15 11:00
開標地點 231新北市新店區北新路1段45巷5號4樓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31新北市新店區北新路1段45巷5號4樓
其他
其他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新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12年12月15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廠商型態:學校、研究機構、團體、財團法人、公司等之一。
二、應檢附相關證明文件:
(一)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二)納稅證明文件(依規定毋需繳納者免)。
註:
1.廠商為機構、法人、團體者,登記或設立應具有環境工程、自來水、水資源、水利、土木、水土保持、資訊等項目之一;為公私立大專院校者需設有前述相關科系之一。
2.為學校者,需出具該校同意計畫主持人參與本案之公文。
3.廠商為公司者,營業登記或設立應具有管理顧問、資訊服務、研究發展服務業等執業項目之一。
4.以上相關證明文件,請提供影印本。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1)廠商如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或認為違反法令者,請於開標三日前以書面方式向本局提出 異議,逾限期者不予受理。(2)本案悉依政府採購法相關規定辦理。(3)本案限採電子領標,未附『廠商電子憑據書面明細(明細編號不得重複)』且未於通知時間內提出說明者以無效標論。(4)招標機關於本招標案開標日因故停止上班時,投標文件截止收件時間及開標作業順延至恢復上班當日依原時段、場地辦理,不另行通知。(5)餘請詳招標文件。(6)檢舉機關不法函件請寄本局政風室【TEL(02)29146036、電子信箱:a550010a@wratb.gov.tw】或本公告所列之檢舉受理單位。 【112.2.7修正廉政信箱前綴字為a550010a及投標須知服務建議書份數為10份】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經濟部水利署臺北水源特定區管理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紅色字體表示此次更正公告與前次之差異,前次公告內容於滑鼠移至文字上方時自動顯示。
信用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10018568號)
納稅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20010202號)